张良的作品,哪有不典范的存在?他都这么自傲满满了,如何就不晓得机灵一下呢!
以2%的收视率为起点,如果收视率达到2%张良就将获得《我是歌手》利润的一成收益;每晋升0.5%的收视率,张良便能够多获得一成的好处分红;而如果收视率没有达到2%,张良也将按照收视率的缩水环境补偿芒果台用于《我是歌手》的各方面支出,遵循百分比来补偿。
这是一份好处分红条约,顺带着一些包管合约和补偿合约,刘志明看到这个时候现在是遭到了不小的惊吓,不但是张良这个敢跟芒果台分红的设法,更是敢这么冒风险的承担风险,到底该说张良胆量大,还是说他对本身的节目有着充分的自傲呢?
以分红的体例合作,芒果台天然是供应人力物力等等资金来运作《我是歌手》,而张良作为哦《我是歌手》的受权方,天然是尽力共同将《我是歌手》创办好,更是为了让《我是歌手》尽能够达到张良预期的结果,张良更是直接担负了总导演的职责!
毕竟,《我是歌手》的赛制固然仿佛没有那么庞大,拍摄起来仿佛也并没有那么困难,但是这一档综艺节目标制作用度可完整不便宜啊!这如果然的没有达到收视率,那张良需求补偿的金额绝对是不会小到哪去,乃至于还要过亿!
以是在这类时候,采取如许的分红体例或许是对于两边来讲都是相称公道的存在,也更加轻易接管一些。
这一份合约,完整算是让刘志明没有后顾之忧,2%的收视率真的不算低了,并且应当算是比较高的了,只要达到这个收视率就已经算是相称不错的存在了,如果还能超越这个收视率,固然张良的收益也上升上去,但是相对的芒果台的收益不也上去了。
而张良提出来的合作体例倒是分红!
何况,这收视率冲破2%之上,根基也算是这个节目已经火了,那么刘志明的目标也就达到了。
这一份合约实在也并没有那么费事,现在的张良在综艺方面也不算是小雏鸡了,之前那些啥事他天然也不会去做,在要给芒果台做《我是歌手》之前,他就将《我是歌手》的一系列批文和专利都申请登记好了,免得再闹出当初西杭卫视的事情。
简朴的说就是,假定收视率达到了3%,张良就能获得3成的好处分红;反之收视率如果只要1%,那么张良就要补偿芒果台一半的制作用度!
这绝对是一个非常胆肥的合约!
实在张良底子犯不着冒如许的风险,毕竟他也不需求这么去折腾,他现在如何也算是顺风速运的老板,这资产每天都在增加,他现在就算是在家悠哉的躺着,每天都在赢利,完整没需求毛这么大的风险给芒果台弄甚么综艺节目,弄得不好本身不但是没钱赚还要赔一大笔钱。
而这一份合约就是关于张良受权《我是歌手》给芒果台,然后关于合作的一些条则合约。
如果,这一次的综艺节目不是一档唱歌类节目,关于这个好处分层或许刘志明还会踌躇一下,毕竟就算是张良的节目他也并不感觉在如许的大环境之下,真的能达到2%的层次,就算是一开端因为张良的影响力略微高一点,前面必定就后继有力了,根基能保持不亏就不错了。
终究,刘志明只是感觉本身能够是多虑了,这么一份共赢的合约如何会存在甚么算计呢?如何说张良的作品,影响力是可想而知的,就像《蒙面歌王》当初的受权费就达到了两千万,现在仿佛又增加了很多,而就算是两千万,如果只是达到2%的收视率,那么张良想要赚这么多钱那就必必要让芒果台赚到两个亿才行,还是纯利润的支出才行,这对于芒果台来讲的确就是雪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