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门生,大我四岁,我刚十岁。固然只照春秋看来他又胖又大,但肤色发灰,脸面很宽,粗眉大眼,腿和胳膊又肥又壮,大手大脚的,他吃起饭来老是狼吞虎咽,乃至引发肝火畅旺,两眼板滞,没有神采,脸颊疏松下垂。本来这阵子他早应当住进黉舍去了,但是他妈妈却接他回家来住上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材不好”。教员迈尔斯先生鉴定,只要他家人少捎些糕饼甜食,他必然会过得很好。可对于做母亲的来讲,她不能接管如许卤莽的定见,而宁肯抱着另一种较为中肯的观点,那就是约翰神采不好的启事要么是学习过分勤奋,要么是驰念。
我照着做了,开端还没发觉到他到底想拿我如何样,可一看到他举起书,衡量了一下,做了一个要扔过来的姿式时,我本能地惊叫一声向中间让开,但来不及了,书已经打中了我。我跌了下去,头撞在门上,碰破了,伤口流出血来,痛得非常短长。我惊骇的心机已经冲破了它的极限,取而代之的是气愤的表情。
“你有甚么事吗?”我忐忑不安地问。
妖怪从前面揪住小偷的背包,那模样挺怕人,我因而从速翻了畴昔。
接着里德太太跟着说:
“谁见过有这么大脾气的!”
对于约翰・里德的唾骂我早已受惯了,以是一点儿也不想回嘴,我只想着该如何挺过唾骂以后必定到临的殴打。
“嘿!沉闷蜜斯!”约翰・里德的声音叫了起来,接着他沉默了一阵,发明房间较着是空着的。
“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内心暗道,与此同时孔殷地但愿他不能找到我埋没的处所。实在约翰・里德本身不大能够找获得,他这个家伙目光不敏利,脑筋也不矫捷。可惜伊丽莎刚往门里一伸头,就立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