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蜜斯,一名法国美女竟然爱上了侏儒一样的英国男人,这太让我镇静,也太受宠若惊了。我为她作了最好的安排,我让她住城里的宾馆,给她安排了马车和做各种事情的仆人,还送给她各种礼品,比如羊绒、钻石和花边等。总之,我的行动就像一名痴情的傻瓜,并且用这类世俗的体例将本身毁了。在走这条笨拙的门路时,我乃至都没有独辟门路,而是沿着最标准的通向热诚和毁灭的门路,一步都不偏离地进步。我终究获得了――这就是罪孽――和统统痴情的男人一下的了局。一天早晨,我去塞莉纳的居处看她,不过她事前不晓得,以是我到时她不在家。那天的夜晚很暖和,以是我漫步穿过巴黎。走到那边的时候,我有点儿累了,就去她的寝室坐着,很高兴地呼吸着那边因为有她的存在而变得崇高的氛围。或者该这么说,氛围中尽是麝香和虎魄的味道。在暖和的房间里,到处都是香水和花的气味,我感觉将近堵塞了,以是我想将落地的大窗子翻开,到阳台上面去。此时玉轮已经升起来了,街上的路灯也亮了起来,一片清幽喧闹。阳台上摆了两把椅子,我便坐下来,拿出一支雪茄――很抱愧,如果你不介怀,我现在也想抽一支。”
他没有答复,只是赤脚站在地板上,双臂合抱,用一种很奇特的声音问我:“你刚才说,翻开房门的时候瞥见甚么东西了?”
我的眼睛看到的罗切斯特先生还很丑吗?不,读者。感激之情,一些镇静的影象和遐想,已经使我喜好上了他的面庞。只要房间里有他在,会比生得很旺的炉火还要让我镇静。但是,我也没有完整忽视他的缺点。说实话,即便我想忽视掉,也还是不能的,因为他老是在我的面前透暴露来。在那些低于他的人面前,他老是显现出傲慢和刻薄的态度,他喜好挖苦他们。但是在我的内心,我深切地晓得,他对我这么和颜悦色,与对待别人的峻厉态度是有着激烈对比的。偶然他会失流浪熬,已经到了让人难以了解的程度。他会叫我给他读书,并且我不止一次地发明他也会单独冷静地坐在图书室里,把头埋到双臂当中。当他抬开端时,我会看到一张忧愁、气愤的乌青色面孔。但是我信赖这统统都非他所愿,他的愁闷、峻厉以及之前他对待别人的那种没有品德的行动(我说“之前”,那是因为我感觉他已经改正了)都源于运气带给他的磨难与痛苦。我信赖,比起那些纯粹依托教诲或者社会环境的人,他具有更弘远的志向、更高贵的原则,也更加纯粹。我以为,在他的身上有着很多优良的品格,只是以目前的环境来看,被糟蹋得一塌胡涂。不可否定,不管是如何的哀伤,我都会因为他的哀伤而哀伤,并且情愿支出代价去减轻它。
他走了。我看着烛光离我越来越远,逐步消逝。他轻手重脚地走上楼梯,翻开了楼梯间的门,尽量不收回一点儿声音,以后又顺手将门关上,最后一点儿微小的光也消逝了。我置身于暗中当中,冒死用耳朵搜索着某种声音,但甚么都没有听到。已经畴昔很长时候了,我开端坐不住了,也开端不耐烦,固然披着大氅,但还是很冷。
“是格雷斯?普尔吗,莫非她妖魔附身了吗?”我猜想。我再也不能一小我待着了,得去找费尔法克斯太太。因而,我仓猝穿上外套,披上披肩,翻开门锁的时候双手颤抖。门翻开后,我瞥见门口有一支扑灭的蜡烛,就放在走廊的垫子上。看到如许的环境,我内心又是一惊,但让我更感觉惊骇的是,走廊中的氛围非常浑浊,仿佛充满了烟雾。当我四周寻觅这类浓烟的发源地的时候,还嗅到了一种刺鼻的焦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