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枝毓秀 > 第二十一章 赏心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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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

“为甚么是猪啊!我想变成狮子!”

还未等踏雪说完,程金枝就已将一串臭豆腐塞入了她的口中。

“晋…晋王殿下,程蜜斯,有…有事吗?”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蜜斯,你没瞥见刚才阿谁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程金枝怨念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行动却没有停止。

高勋些不美意义地伸手摸着被程金枝拍过的侧脸,脸上模糊升起一层幸运之感。

“你阿谁哥哥把我关在这儿不准我出去,我快无聊得能把这池子都拿石头填满了。”

还未等踏雪鼓足勇气再次开口,才一转眼的工夫,程金枝已经在一个炊火小贩前停下脚步,手上还多了两串扑灭的炊火棒。

“吃吧,刚炸好的臭豆腐,可香了。”

高勋望着浮光映照下的程金枝,一时看傻了眼,痴笑道:“你如果喜好,我转头买一大摞给你在院子里放。”

程金枝闻言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便抓住了高勋的手。

“这有甚么难办的?”高勋不觉得然地一摆手,“叫上他们一起去呗,万一被发明,也能多小我替我们受罚。”

为了掩人耳目,程金枝在出门前特地乔装改扮成了男人,是以惹得铺子里的掌柜一向用一种非常奇特的眼神打量着她,只觉面前这位主顾固然唇红齿白,但毕竟着了一身男儿装,如何会对女儿家用的胭脂如此感兴趣?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都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早晨上街还是头一回。是以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讲也是件非常新奇之事。

“如许就对了嘛。”程金枝安抚地拍了拍踏雪的肩膀,“你就当作是上了一条大船,放心放心。”

“真标致,我小时候可恋慕那些拿着炊火当仙女棒的孩子了。”

自从得高珩豪杰救美以来,他在程金枝心目中的形象大有窜改,如果说畴前他在程金枝眼里是一座不苟谈笑,不生寸草的“大冰山”,那现在这座“冰山”起码多了几分情面味,看着也不会再让人感觉“凄神寒骨,悄怆幽深”了。

“诶,那儿另有卖臭豆腐呢,逛逛走!”

“哎呀,那儿有卖炊火的!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高勋看着程金枝的手愣了半晌,这才转色道:“阿谁...城西的南门大街那儿早晨有夜市呢,你如果想逛,我倒是能够考虑带你去。”

“金枝,你如何又在这里丢石头,你无不无聊啊?”

“那边有糖葫芦,看看去!”

“掌柜的,这盒胭脂多少钱啊,另有别的色嘛?”

“送人干甚么?当然是本身用啊。”

程金枝坏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两人一拍即合,马上站起家朝踏雪围了畴昔。

望着程金枝一脸似笑非笑的模样,踏雪连连点头否定,脸上的神采却很憋屈。

“阿谁圆鼓鼓的东西是甚么呀?如何向来没见过?”

在王府这一住也已数日,在高珩“不准出外抛头露面”的明令制止下,她只能循分守己地在府中闲庭信步,喝茶赏花,愈发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师闺秀。除了高勋闲时找她辩论打闹以外,其他的时候皆活在踏雪寻梅寸步不离的眼神守势之下。

因为在王府憋得太久,程金枝一踏上贩子就被人潮拥堵的热烈氛围所传染,左看看,右瞧瞧,拿起这个又放下阿谁,光是在胭脂铺里就挑了好一会儿的胭脂。

踏雪嘴上虽应了声,但她内心如何都感觉,本身现在上的,明显是条随时会翻的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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