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等踏雪说完,程金枝就已将一串臭豆腐塞入了她的口中。
“程蜜斯.....”
“真标致,我小时候可恋慕那些拿着炊火当仙女棒的孩子了。”
“阿谁圆鼓鼓的东西是甚么呀?如何向来没见过?”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蜜斯,你没瞥见刚才阿谁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吃吧,刚炸好的臭豆腐,可香了。”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都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早晨上街还是头一回。是以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讲也是件非常新奇之事。
“诶,那儿另有卖臭豆腐呢,逛逛走!”
而踏雪愁眉苦脸地尾随厥后,一向想找插话的机遇,却一向被无情地忽视。好不轻易比及闹腾的两人在路边站定,便仓猝开口道:“晋王殿下,程蜜斯,这天色已晚,我们还是早些归去吧。这万一如果被燕王殿下发明奴婢们自作主张......”
在王府这一住也已数日,在高珩“不准出外抛头露面”的明令制止下,她只能循分守己地在府中闲庭信步,喝茶赏花,愈发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师闺秀。除了高勋闲时找她辩论打闹以外,其他的时候皆活在踏雪寻梅寸步不离的眼神守势之下。
她并非伤春悲秋的惜花之人,也没空感慨万物残落的悲怆,府中的脏活累活更是轮不到她。这一每天下来,她更加感觉本身身上披收回一股无聊的霉味,重新霉到尾,霉得都要冒烟了。这日,她又坐在水池边百无聊赖地往水里丢着石子,老远就闻声了高勋兴趣勃勃的叫唤声。
她惊骇地瞪着高勋的身后,像是见到妖妖怪怪普通,手中的炊火棒落在地上,蹭亮了几下,便燃烧了。
只是高珩救她时所说的那句――
程金枝欣然一笑,眼神警悟地瞟了一眼身后的踏雪,靠近高勋轻声道:“不过前提是,你得先搞定她。”
程金枝坏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两人一拍即合,马上站起家朝踏雪围了畴昔。
“看在你轻易赡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算了。”
踏雪性子本就怯懦,现在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甚的险恶神采,只觉浑身一颤抖,很快就屈就在两面夹攻的暗影之下。
“金枝,你如何又在这里丢石头,你无不无聊啊?”
“呃...这位公子是筹办送人的吧?”
高勋看着程金枝的手愣了半晌,这才转色道:“阿谁...城西的南门大街那儿早晨有夜市呢,你如果想逛,我倒是能够考虑带你去。”
程金枝和高勋在人群里来回窜动,一会儿奔到东,一会儿奔到西,委实跟两个初出茅庐的小孩无异。
踏雪嘴上虽应了声,但她内心如何都感觉,本身现在上的,明显是条随时会翻的贼船。
“有没有这么夸大啊,男人就不能用胭脂吗?擦一点呀气色好。”
踏雪闻着臭豆腐缠人的味道,毕竟耐不住美食的引诱,可惜一串刚下肚,心中立时出现了一阵被贿赂拉拢的罪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