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项说,“我一不杀人放火,二不投敌叛国,会犯啥法?”老方说,“你把人家十六岁的女孩奸污了,算不算犯法?幸亏人家女孩没去告你,只要一告,你就是强奸犯。”姜项被揭了丑,没话说了,硬着头皮听着白叟读书。
中午的太阳很亮,乃至有些刺目,那本《圣经》比一块砖头还重,而书里的字体又小又密,很难辨认。以是,白叟读起来就很细心很迟缓,根基上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从书的陈旧程度和书顶用圆柱笔划出的笔迹来看,老夫不知已经把这本书读过了多少遍。但每次白叟读起书来还老是饱含着豪情和敬佩,仿佛他所读出的每一个字都在给他增加着一种非常奋发的高兴和强大的力量。
老方问姜项,“听到了没有?”姜项点了点头,说,“听了一些,没听全。”老方对白叟说,“大爷,刚才你念的那些话都非常好,还想让你再念一遍,我们要好好地听听。”平时,白叟读书就没人爱听,现在却见有人请他读书,白叟就欢畅地说,“行,我就把上帝给我们说的戒律再给你们读一遍。”说着,便抱着书,看着书,一字一句地大声地读了起来。等白叟一读完,老方问姜项,“听囫囵了没?”姜项面有愧色地点了点头。老方就站起家来,向白叟道了谢,带着姜项朝街里走去。
老方晓得白叟读的是《圣经》,因为老方也曾经读过这本书,并且还端庄八百地花了一百多元钱托人买过一本《圣经》。只是这书读起来很吃力,老方只读了几十页,就读不下去了。厥后,书也不晓得让他借给谁了。以是,老方实在弄不明白这书里到底有甚么东西能让这位白叟如此地痴迷倾慕,顶礼膜拜。有一次,老方就走到了老夫的面前,非常恭敬地问起了白叟,“大爷,你每天抱着这书读来读去,也不嫌烦?”白叟耳背,没有闻声,持续一字一句,忘我大声地朗读着。老方就蹲在白叟的面前,打动手势问着。白叟一听老方这话如此地不恭敬,脸当即就沉了下来,非常不悦地说,“对上帝不恭不敬是要受奖惩的。”
在一旁站着的姜项见老方蹲在白叟的跟前,边吸着烟边津津乐道地听着白叟在念佛,就很不耐烦地对老方喊道,“你不是带我去见小我吗?如何蹲在这里不走了?”因为姜项老是想着老方是要带他去找活呢。老方不但不急着走,还给姜项也递过一支烟,让他蹲在一旁听着。姜项蹲下来,接过烟,点了吸着,但耳朵里却底子没在听白叟在念些甚么,而是正在拿眼睛死盯着一个方才从身边走过的标致女孩。
白叟持续念着,“如有男人在郊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人治死,但不成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进犯邻舍,将她杀了一样。因为男人是在郊野遇见那已经许配的女子。女人喊叫并无人救她。如有男人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瞥见,这男人就要拿五十舍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辱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毕生不成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