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良人不思 > 第一回 无关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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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叫做朝颜,高我一届的学长,教科书普通的不低调的富二代,全校女生的窗前一抹白月光。很幸运的是,我成了这个男孩子的心上一点朱砂痣。实在,和那些如狼似虎的女孩子们比起来,我只赢在了门当户对。

“操!”林洵气得差点将打火机扔出窗外。不过,我晓得她不会的,毕竟好歹也是个Zippo。“五年不见,你这小女人损人的本领见长啊,顾寂你再如许我跳车了啊!”

洛遥此人大抵是平时混蛋惯了,竟然提着酒瓶子想向我砸过来。干脆是他最后收住了手,不然我可不肯定他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家酒吧。

他说,“顾寂,我爱你。”

好笑的是,洛遥曾去黉舍找过我。那天他大抵换上了衣柜中最贵的衣服了。他说,“顾寂,你做我女朋友吧?”

真TM的痛快。

终究,林洵还是和洛遥分离了。

我挑了挑眉毛,“你这香水该换换了,还是像五年前一样,带着劣质而便宜的恶臭。你那些金主不要你了?”

“你他妈的有病啊?”我将手中的威士忌泼到了洛遥脸上,又感觉不值。毕竟像洛遥这类身份的人,大抵这一身行头还不如我一杯酒贵。泼在洛遥脸上的话,确切是有些暴殄天物。

第一回无关风月

那么,再来聊聊我的初恋吧。

“我比来可没有闲心陪别的男人睡觉。你缺钱你也能够去卖啊!脱洁净衣服求着那些女人睡你吧!”林洵一把摔了啤酒瓶子,过分的酒精使她的嗓音带着些沙哑。

那是一个染着刺眼的红发,喜好机车的男孩子。犹记得应当是叫做洛遥。

人贵有自知之明,很明显,洛遥晓得这个结果他担不起。

阿谁男孩子口口声声地说,他不在乎林洵的畴昔。呵,他当然不在乎啊。毕竟贰心安理得地拿着林洵每晚赚来的钱,去酗酒,去泡吧,去华侈无度,乃至去养别的女人……心血来潮了,就拉着林洵去开房。仿佛林洵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他供应经济,陪他宣泄欲望。

十五岁的林洵也曾有过初恋。

林洵坐在我跑车的副驾驶,带着一股子余温的媚意。灿金色的卷发垂在暴露的肩上,精美的锁骨旁烙着一枚吻痕。烈焰红唇,妆容精美。

话音刚落,却见洛遥一巴掌扇在了林洵的脸上。

不管是林洵还是洛遥,实在都是我打心眼儿就看不起的。但是我起码情愿和林洵做朋友,而对于洛遥如许的渣男,连给我提鞋都不配。

十五岁的小女孩那里会懂劳什子的豪情和爱?

她扑灭了一根颀长的密斯卷烟,侧头向着车窗外吐出烟雾,说到,“感谢你情愿收留我。”

自此以后,林洵就再也没有找过男朋友。

哦对了,健忘自我先容了。我的名字是顾寂,临时算是个幼年成名的少女作家。

我当时和林洵说,林洵你也算是个买卖人。整天陪着洛遥睡,还倒贴出来很多。你贱不贱啊?

现在想来,在阿谁女孩子最神驰爱情的年纪,大抵味心如死灰吧?

我不晓得当时的林洵是怀着如何的表情脱下棉布裙子,换上性感的蕾丝内衣。躺在床上,等着在一个萍水相逢男人身下委宛承欢。

只是可惜,在洛遥眼中,林洵大抵连一个玩物都不如。

但是他也说,“顾寂,对不起,我要去加拿大了。并且……大抵要很多年后才返来。我们分离吧,好不好?”

我和林洵十二岁的时候就熟谙了,厥后我们长到了十五岁,林洵停学去做了妓。

好……

而每次我活力了,朝颜便会很耐烦的哄我。给我买一束绽放得恰到好处的红玫瑰和入口巧克力。垂垂的,他也不会再如当初普通和顺,偶尔也会抱怨几句我的在理取闹。但是终究,他还是会在佯装出的委曲的我面前败下阵来。持续低声下气的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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