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良人不思 > 第一回 无关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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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在阿谁女孩子最神驰爱情的年纪,大抵味心如死灰吧?

但是他也说,“顾寂,对不起,我要去加拿大了。并且……大抵要很多年后才返来。我们分离吧,好不好?”

大抵从当时起,我便明白,只要见过炊火和爱情的人,才气真正明白这人间的夸姣与苦楚。

那是一个染着刺眼的红发,喜好机车的男孩子。犹记得应当是叫做洛遥。

我的初恋叫做朝颜,高我一届的学长,教科书普通的不低调的富二代,全校女生的窗前一抹白月光。很幸运的是,我成了这个男孩子的心上一点朱砂痣。实在,和那些如狼似虎的女孩子们比起来,我只赢在了门当户对。

好笑的是,洛遥曾去黉舍找过我。那天他大抵换上了衣柜中最贵的衣服了。他说,“顾寂,你做我女朋友吧?”

“操!”林洵气得差点将打火机扔出窗外。不过,我晓得她不会的,毕竟好歹也是个Zippo。“五年不见,你这小女人损人的本领见长啊,顾寂你再如许我跳车了啊!”

终究,林洵还是和洛遥分离了。

“我比来可没有闲心陪别的男人睡觉。你缺钱你也能够去卖啊!脱洁净衣服求着那些女人睡你吧!”林洵一把摔了啤酒瓶子,过分的酒精使她的嗓音带着些沙哑。

只是可惜,在洛遥眼中,林洵大抵连一个玩物都不如。

我当时和林洵说,林洵你也算是个买卖人。整天陪着洛遥睡,还倒贴出来很多。你贱不贱啊?

一样很哀思。

第一回无关风月

人贵有自知之明,很明显,洛遥晓得这个结果他担不起。

说实话,我此人道格是挺卑劣的,高傲得有些目空统统。

“我可没闲心养条狗。”我想,我当时的神采和语气大抵刻薄极了。不过,我就是喜好踩踏这类残余的自负和品德。

阿谁男孩子口口声声地说,他不在乎林洵的畴昔。呵,他当然不在乎啊。毕竟贰心安理得地拿着林洵每晚赚来的钱,去酗酒,去泡吧,去华侈无度,乃至去养别的女人……心血来潮了,就拉着林洵去开房。仿佛林洵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他供应经济,陪他宣泄欲望。

我和林洵十二岁的时候就熟谙了,厥后我们长到了十五岁,林洵停学去做了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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