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讲说我为甚么用地球上的东西来描述这个领地的大小。
“新动静?感受没甚么。就是传闻火狮佣兵团和白鸟佣兵团将近打起来了,仿佛是前几天火狮佣兵团抢了白鸟佣兵团的一只魔兽。不过你也晓得,如许的动静从五个月前就一向在传播了,到现在也没看打起来。哦,对了,有一伙新的佣兵进入了小镇,感受应当不简朴,看他们的打扮仿佛是深石城来的。”
石头小镇坐落在卡达尔山脚下,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这个小镇就像石头一样安宁平和,几百年来一点窜改都没有。≧
尼尔把五个铜币交给汉克,拉过两个大袋子,不过并没有甚么查抄之类的。汉克是一个诚恳人,和他父亲老夫克一样。
“尼尔,快点拿酒上来,我们累了五天了!”
磨匕的质料是一块魔兽腿骨,是尼尔——我们的配角——向那些流浪者换的,花了一大杯小麦酒。
刚到酒馆,还没进门,就闻声了老头的喊声,“尼尔,你个混蛋小子,如何这么晚才返来?快去弄吃的,累死我了!”
固然这个酒馆很小很陈旧,但是因为毕竟在卡达尔山脚下,还是有一些流浪者来这边混饭吃的。小酒馆的买卖也算不错。
“好了,晓得了,糟老头。”
不过,固然这些佣兵们都很焦心,但是却没有一个有胆量敢干些过分的事。毕竟,前几个月的阿谁号称除了两大佣兵团团长以外,石头镇的佣兵痞子约翰就是一个经验——他只是纯真的问候了一下尼尔的母亲——精确的说是还没有说出口——就被老头从指间冒出的一小朵火焰,在这个小酒馆里,在统统佣兵面前,化为了灰烬。更精确的说是连灰烬都没有。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一个佣兵敢在夜不归酒馆惹事了,就连曾经比较活泼的,都冷静地窜改了态度。当然,这也是为甚么石头小镇只要三家小酒馆的启事。毕竟,不是统统的酒馆,都能压下佣兵肇事的。
尼尔也晓得老头应当不简朴,起码也是一个强大的邪术师。至于都目前为止,为甚么老头一向都不跟本身提邪术的事,也不教诲本身邪术,尼尔晓得老头必然有本身的启事,他并不焦急。
尼尔有条不紊的给那些佣兵们端上小麦酒,这也是他们酒馆独一的酒种,还是我们巨大的尼尔大人亲身酿造的,毕竟在另一个天下活了二十年,总要会一点东西。当然,酿造的大部分酒都被老头本身喝掉了。又顺次为客人们端上什物,也就是一些黑面包和小菜。佣兵们的糊口是艰苦的,对于食品的要求并不高,能吃饱就行。
“你好,汉克!”
尼尔已经风俗了,见怪不怪了。
一起小跑到了镇口,和一起上碰到的佣兵们都打了号召,终究看到了汉克的身影。汉克是小镇外的一个农场的场主儿子,除了前几次是老夫克送菜以外外,厥后送菜的都是汉克了。
石头镇没有甚么大贵族,最大的贵族应当就是镇长了——一个男爵。但是镇长大人却非常的高傲,传闻这个爵位已经世袭了上万年了,是一个在第二次毁灭大战中建立了宏伟军功的巨大骑士传承下来的。至于说军功有多宏伟,嗯,从男爵的爵位就能看出来。不过,固然男爵是一个小爵位,但是领地却不小,几近就相称于地球上一个市的大小。并且,这么大一块领地,就只要这一座小镇,其他的都是一些村庄。至于为甚么会如许,当然是因为地广人稀的启事了。
“该死的,八年了,到这个天下八年了。”小孩一边捣鼓动手上的东西,一边碎碎地念,“还是地球好啊。这个天下的人都是些变态。动不动拿着几百斤的大剑到处逛,我一个小宅男整天提心吊胆的。不管了,先把这把匕磨好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