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卡达尔山毕竟不是甚么大山脉,魔兽的品级也不太高,资本也不是很丰富,以是这边这些流浪者啊,佣兵啊,都是一些比较初级的,乃至在这个小镇里,连像样的佣兵团都只要两个——一个火狮佣兵团,一个白鸟佣兵团——两个都是d级佣兵团,也就是初级佣兵团。
固然这个酒馆很小很陈旧,但是因为毕竟在卡达尔山脚下,还是有一些流浪者来这边混饭吃的。小酒馆的买卖也算不错。
尼尔有条不紊的给那些佣兵们端上小麦酒,这也是他们酒馆独一的酒种,还是我们巨大的尼尔大人亲身酿造的,毕竟在另一个天下活了二十年,总要会一点东西。当然,酿造的大部分酒都被老头本身喝掉了。又顺次为客人们端上什物,也就是一些黑面包和小菜。佣兵们的糊口是艰苦的,对于食品的要求并不高,能吃饱就行。
尼尔把五个铜币交给汉克,拉过两个大袋子,不过并没有甚么查抄之类的。汉克是一个诚恳人,和他父亲老夫克一样。
尼尔已经风俗了,见怪不怪了。
尼尔顿时飞奔畴昔,放下食材,顿时到柜台端酒去了。老头从叫尼尔的时候开端,就已经不再给那些佣兵们端酒了,而是在旅店的角落里和那几个打扮特别妖艳的女人谈人生抱负去了。不过他很较着并不受那些女人的欢迎,毕竟她们是来做买卖的,并不是来被这个一个铜子都不拿的糟老头占便宜的。
现在来讲说我为甚么用地球上的东西来描述这个领地的大小。
一伙深石城来的佣兵,有甚么企图呢?莫非是卡达尔山出了宝藏?
小镇的一间名叫夜不归的小酒馆里,一个小屁孩坐在门口,正捣鼓着甚么东西。
夜不归酒馆——这个名字是尼尔取的,凭着地球文明的影响,忍不住恶搞了一下。不过,还是挺受那些佣兵和流浪者们爱好的,毕竟,比拟于本来老头取的阿谁甚么橡木酒馆实在是好多了。
“就是,快啊!”
磨匕的质料是一块魔兽腿骨,是尼尔——我们的配角——向那些流浪者换的,花了一大杯小麦酒。
“尼尔,快点拿酒上来,我们累了五天了!”
就在这时,门外的脚步声穿过了喧哗的酒馆,飘零了出去······
尼尔收起磨好的骨头匕,把那些烧毁的骨渣用脚弄到一边。天快黑了,那些佣兵们也该返来了,还得早点返来,不然,阿谁糟老头又得累个半死了。
“你有甚么新动静吗?”汉克家的农场位于小镇的另一面,并不是靠近山脚的处所。但是倒是佣兵们出入小镇的必经之地,他很多时候都能够听到一些新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