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王公大人之为刑政,则文#8此。政觉得便譬,宗于父兄故旧,觉得摆布,置觉得正长。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藏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高低分歧义。若苟高低分歧义,赏誉不敷以惩恶,而科罚不敷以沮暴。何故知其然也?曰: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度,为民正长,曰:人可赏,吾将赏之。若苟高低分歧义,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曰:人众与处,于众得非。则是虽使得上之赏,未足以劝乎。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度,为民正长,曰:人可罚,吾将罚之。若苟高低分歧义,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曰:人众与处,于众得誉。则是虽使得上之罚,未足以沮乎。若立而为政乎国度,为民正长,赏誉不敷以惩恶,而科罚不成以沮暴,则是不与乡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同乎伏?如有正长与无正长之时同,则此非以是治民一众之道。
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已有善傍荐之,上有过规谏之,尚同义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上得则赏之,万民闻则誉之。意若闻见善不以告其上,闻见不善亦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已有善不能傍荐之,上有过不能规谏之。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则诛罚之,万民闻则非毁之。故古者圣王之为刑政赏誉也,甚明察以审信,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赏誉,而畏上之毁罚。
子墨子言曰:古者民始生未无形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是也#1。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不足力不能以相劳,腐巧余财不以相分,藏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
尚同上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圣王为五刑,请以治其民。譬若丝缕之有纪,罔罟之有纲,所连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一,而不上同于天,则旧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赓赓而至者,此天之以是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
其#3乡而乡既以治矣。有率其乡万民以尚同乎国君,曰:凡乡之万民,皆上同乎国君,而不敢下比。国君之所是必亦是之,国君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国君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国君之善行。国君固国之贤者也,举国人以法国君,夫国何说而不治哉。察国君之以是治国而国治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国之义,是以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