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兰在守贞岛上糊口了十几年,最能体味饭食来之不易。自打入了国公府,不管表情好与不好,从未在用饭的时候使过性子。每一餐都吃得苦涩当真,不挑食,更不剩饭。
像本日这般不思茶饭实属变态,难怪瑞喜她们会惶恐不安了。
晨练返来,连脸还都来不及擦,赵重华便风风火火地闯进门来,一把扯住了她,“沐兰,究竟出甚么事儿了,我怎传闻你要招赘呢?”
龟年点一点头,回身来到小厨房,叫熬一铫子胭脂米粥,再做几个平淡爽口的小菜。她是分担小厨房的大丫头,厨娘得了叮咛不敢怠慢,立时忙活起来。
沐兰浅浅地弯了一下嘴角,“我晓得。”
做得了摆在小桌上,龟年亲身端到沐兰跟前,轻声轻气儿地劝道:“女人,您好歹吃两口。”
瑞喜惊到手上一抖,梳子挂到一绺头发,生生扯断了几根。她忙扔了梳子,跪地请罪,“奴婢粗手笨脚,弄疼了女人,实在该死……”
招赘的弊端赤~裸裸地摆在面前,她却没有涓滴反对的余地。
十二岁,在她本来糊口的天下不过是初1、二的中门生,在这里却已经是准嫁娘了。安老太君说要多留她两年的时候,她还很光荣不必像别的小女人那样,早早堕入婚配的烦恼。没想到风云突变,她所要面对的比别个还更艰巨一些。
沐兰表情虽不好,可还不至于因为这点子小事就迁怒下头的人,“起来吧,哪儿就那样严峻了,几根头发罢了,很快就长出来了。”
两下一对比,还是招赘更明智一些。起码能当家做主,她那将来的夫婿也不敢纳妾养小。并且安老太君承诺她,除非选到合她情意的人,不然毫不会私行做主,逼她结婚。
安老太君名义上是她祖母,对她的婚姻有绝对的安排权。就算随便拉一小我来叫她结婚,她也没辙不是?能够如此承诺已是难能宝贵了,她再不能得寸进尺。
她并不顺从婚姻,上辈子连爱情都没如何谈过就英年早逝了,总归是遗憾的。这辈子若能遇见情投意合的人,与之立室立室,生一两个标致活泼的孩子,持续自个儿的血脉,也不枉重活一回。
沐兰才是最应寝食难安的那一个,也想不出甚么话儿来开解她们,按例往园子里跑步。
说完自个儿拿起梳子,对着镜子渐渐地通着头发。
等丹禄和宝福拿软巾子帮她细细擦干了头发,瑞喜将两个打收回去,自个儿拿起梳子帮她通头发,瞅着她神采不似先前那般凝重了,便大着胆量问道:“女人这是怎的了?但是太君碰到甚么不欢畅的事儿了?”
逃不掉就只能持续乖乖做她的国公府令媛,也就还在参选之列。
再说了,合分歧她的情意还不是她说了算?她想拖还是能拖的。
在那自称文明进步的期间,提到“招赘”、“倒插门”之类的字眼儿,人们尚不能淡然对待,何况在这个男权至上的社会呢?入赘就是吃软饭的代名词,她那还瞧不见影子的将来夫婿内心系着如许的疙瘩“嫁”出去,又岂能平心静气地同她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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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太君说得很明白,不招赘只能入宫。万一叫选中了,运气好还能混个正室,运气不好就是个妾。皇家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甭管做妻还是做妾,都免不了跟很多个女人共侍一夫。不争一辈子出不了头,争就免不了尔虞我诈。
便是反对又能如何反对?一哭二闹三吊颈?安老太君吃不吃这一套且不说,这类恶妻行动她自个儿就先做不出。出逃?她但是有封诰在身的郡主,又能逃到哪儿去?只会白白扳连别人枉死享福罢了。
自打入了国公府,又封了郡主,她最后所假想的那种浅显糊口必定是过不成了。招赘的动静一经传开,起码到结婚之前,安静也会离她远去。而情投意合的丈夫,更是成了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