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疆记事:密林诡境 > 第七十四章:毛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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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身湿哒哒的王军英,率先在疾跑中愣住了身子,他单腿下跪,上身回转,举枪瞄向身后的潭水。几声闻声见状,也纷繁愣住急甩的双腿,停下身,回过甚。

几人疾跑出几米,此时已经闯回了树林的葱茏垂阴当中。拿枪?我迷惑着,拿枪干吗?

是的,毛毯,我没说错,也没写出错别字。这是我对那玩意儿的第一印象。

如许讲的话,应当在岸边射击啊,现在人跑出那么远,枪弹那里还打得进潭水?

毛毯怪蠕解缆体,那一整片毯肉,调剂好方向,向我们袭来!

湿哒哒、闪泛着水光的玄色绒毛,遍及这个“正方形生物”的统统地区。之以是会有“毛毯”的第一印象,恰是由那一方遍及湿水的玄色绒毛带来的。

不知是谁的背囊,还遗留在岸边。毛毯怪爬上空中后,就将那一包胀鼓鼓的背囊盖到了身下。因而,它那毯状的身躯,便被顶出了几个“山包”。

这还不算,蠕行一阵,它那毯状的身材,忽的立了起来。刹时,面前的视野被遮挡一大半,铺在空中的“毛毯”也变成了披挂晾晒的“床单”。这毯状的怪物顶至三米多的高度,直立着朝我们蠕来。

一扣一贴以后,那不着名的怪玩意儿又以相称快的速率,将全部身子从潭水里“爬动”了出来。

我也更不会想到,这东西是他娘的两栖植物――从目前的环境来看,这怪玩意儿不但能入水,还他娘的能走路!

双手据好冲锋枪,我平复着狠恶的呼吸与惊骇,视野超出冲锋枪的瞄孔照门。公然,那声巨响后,潭水里有甚么玩意儿钻了出来。

而刚才我所见瞧到的交叉着猩红与乳红色的部位,跟着“毛毯”登陆,已经被盖到身下。这很好了解,那猩红与乳白是这张“毛毯怪物”的肚子部位,而透露在眼下的湿绒黑毛,就是它的背部。

而那张毛毯怪,并没有筹算趴在原地,持续向我们揭示它那貌若毯状的身躯。玻璃珠普通的眼睛发明了我们的踪迹,眼旁的两根触角一个忽动,接着那毯肉的边沿,如水沸普通在空中上敏捷“浮动”。

而邓鸿超,估计此时被吓破了胆,物极必反,胆量一破,他便沉着得出奇。只见这小子两眼发光,处变不惊的盯着潭水那方向,顺手就摸出了腰间的五四“小红星”手枪。究竟上,五小我稳稳的持枪在岸,也底子没来由吓破胆。“仇敌”仅是一条离不得水的怪鱼罢了。

“毛毯”二字,不过是我为这奇特家伙取出的一个便于大师了解的称呼。它天然不会是潭水里的一张毛毯。两颗玻璃珠子普通的眼睛,就镶嵌在正方形的一个尖角上。尖角处鼓起一个圆凸,那边想必就是这张“毛毯”的脑袋了。除此以外,眼睛中间的绒毛里,仿佛还生出了一对短短的触角。

而我所说的这类“失重感”,想必游过泳的人都有体味。就是出水的那一顷刻,柔水的浮力消逝,再没有任何力量将你托起,一刹时你会感受手脚灌了铁铅,脱手行脚都会有太重的感受。

面前红光一闪,我这才看到,他那只抹脸的胳膊之上,覆流着血水。“大五叶”迷彩服,也是破洞乱出,血红与绿布交叉。一眼就晓得,他该是在水底下,和甚么东西狠恶斗争过。

但抬头当中我看了个清楚,猩红是毛毯的血肉,而那装点普通的乳白,竟是一根根尖牙利齿!利齿有长有短,有粗有细,恐有成百上千之多,麋集得让人发怵。

这玩意儿正趴在地上,天然是暴露黑毛一片的背部。

气喘吁吁的黄班长,也拿下了挂在肩头的冲锋枪。旗娃呢,左摸右找,总算是将斜挂在后背的冲锋枪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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