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我筹算,如果那食人怪鱼从敢从潭水里探出头,我就几发枪弹打畴昔,告终它的性命。固然它有害与我,但也把老子吓得不轻啊!
但抬头当中我看了个清楚,猩红是毛毯的血肉,而那装点普通的乳白,竟是一根根尖牙利齿!利齿有长有短,有粗有细,恐有成百上千之多,麋集得让人发怵。
那一刻,我惊得目瞪口呆,脑空一片,乃至于健忘去扣动扳机。
但看王军英那模样,慌中有静,不像是昏了脑袋。我便跟着停下身,取下了背囊,将冲锋枪取了出来。
毛毯怪蠕解缆体,那一整片毯肉,调剂好方向,向我们袭来!
浑身湿哒哒的王军英,率先在疾跑中愣住了身子,他单腿下跪,上身回转,举枪瞄向身后的潭水。几声闻声见状,也纷繁愣住急甩的双腿,停下身,回过甚。
话一吼完,他就低下头,盯察着潭水水面下的动静。是的,他不但没死,还对我吼出了话。但是,他与下水之前,判若两人。因为那满脸的惶恐,是我熟谙王军英以来,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
但被人拖拽的感受并不好受,拖动中我接好了步子,跑动起来。然后在重手重脚中,踉踉跄跄的找到背囊的背带,背回了肩上。
更直观的感受是,有人往那踩不到底的潭水里,丢进了一颗拉扯掉引信的手榴弹。而手榴弹随时能够在我脚下爆炸。
“拿枪!”王军英吼着,“筹办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