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该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力。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含:
(九)演出权,即公开演出作品,以及用各种手腕公开播送作品的演出的权力;
第四条著作权人利用著作权,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侵害大众好处。国度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停止监督办理。
合作作品能够豆割利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能够伶仃享有著作权,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团体的著作权。
(二)时势消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灌音、录相、翻录、翻拍等体例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力;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含以以下情势创作的文学、艺术和天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为作者。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说话笔墨转换成另一种说话笔墨的权力;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构造的,法人或者其他构造变动、停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在本法规定的庇护期内,由接受其权力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享有;没有接受其权力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构造的,由国度享有。
本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起首在中国境内出版的,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
(二)署名权,即表白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力;
第十四条汇编多少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质料,对其内容的挑选或者编排表现首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统统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统统人享有。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能够受权著作权个人办理构造利用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著作权个人办理构造被受权后,能够以本身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主张权力,并能够作为当事人停止触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诉讼、仲裁活动。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清算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清算人享有,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力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体例向公家供应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第七条□□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主管天下的著作权办理事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群众当局的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主管本行政地区的著作权办理事情。
第二条中国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构造的作品,非论是否颁发,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
(五)拍照作品;
著作权人能够答应别人利用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并遵循商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酬谢。
第一条为庇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无益于社会主义精力文明、物质文明扶植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和科学奇迹的生长与繁华,按照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百姓的,百姓灭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在本法规定的庇护期内,遵循担当法的规定转移。
(一)法律、法规,国度构造的决定、决定、号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子的文件,及其官刚正式译文;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