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是夫君!清楚就是天国里的吃人不眨眼的恶鬼!
叶崇安那一脚,没有留有任何余力,把一个好生生的人,踢的昏倒了整整几日都没有醒过来。太医说了,即便是今后治好了,也会落下病根子,毕竟是比不过之前了。
好笑,真的太好笑了!
但是现在,我倒是明白了。
我未曾重视到这一点,然后被她这一脚被绊倒在地。
当初被叶崇安踢的那一脚,我到现在心口都模糊发痛,更别说叶崇安踢向素云的那一脚,比踢我还要狠。她现在必定很疼。
这时送饭的婆子走了出去,说话还用脚踢了踢那竹篮,一脸不屑的看着我,态度非常卑劣。
“不然……我出去的那一天,就是你的死期!”
即使贰心中的人是馥挽云,但是这几月以来朝夕相对,我想他对我总会有一点豪情。
送饭的婆子阴阳怪气的说着话,语气锋利,话说着还用脚在米饭上面踩了一脚。本就混了灰尘的米饭,现在上面又多了一个鞋印。
之前在我手中那碗冰冷的白饭,此时已经摔在了地上。瓷碗被摔得七零八碎,已经发硬的米饭,也脏了……
彼时我搬进这座荒院差未几已经快有一月的时候,这期间叶崇安一次都没来看过我。而之前服侍我的其他丫环,也都被斥逐到了其他的院中。
就像是墙头草,风吹向哪一边,就朝着那边倒去。
我向来没有哪一刻,如许恨过叶崇安。
“快点吃,吃了我还要收归去!”
“再看我就把你的嘴给撕了!”
不管现在我们住的有多差,吃的有多差,但是起码现在叶崇安肯让我和素云活下去,只要我们能活下去,终有一天,我和素云会分开这天国般的永安王府。
我目光直勾勾的看着面前已经脏掉的米饭,忍不住大声笑了出来。
我林如画发誓,只要我还活着一天,我就和叶崇安势不两立!
但是那婆子这段时候见惯我默不出声的模样,直觉得我是好欺负的人,以是这一次,我方才走出去,她趁着我不重视,一脚伸在了我的脚边上。
我现在现在身子实在太差了,和如许的人再去争辩甚么,对我而言,底子就不是甚么功德,忍忍,就畴昔了……
但是现在,我却顾不得那么多。
“哎哟,我说之前是不是被人给服侍惯了,现在连碗米饭都端不起了。不过你现在都这类地步了,也别嫌弃,用手抓着米饭吃好了,不然就得饿着肚子到明天早上了……”
现在除了素云,常日里就只要一个送饭的婆子会来这里。
之前叶崇安那一脚,让素云的身子大为受损,以是这段时候,我就一向让她歇息,也没让她做甚么。以是这婆子对我做的事情,她底子都不晓得。
永安王府守门的狗,吃的都比我们要好。
但是她醒过来头一反应,倒是在心疼我。
不过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只要我还活着一天,他们如何对我的,我都会记得。我林如画脾气虽好,但也不是甚么软柿子!
如许的环境,这一月的时候里,几克日日都在呈现。
就两碗白米饭,和着一点咸菜,这便是我和素云的半天的吃食。
我的孩子,一条活生生的命,竟然还比不过馥挽云的一根手指头!
我现在已经和破布娃娃没有甚么辨别,别说是面前这个肥壮的送饭婆子,就算是一个荏弱的女子,我都不必然斗得过他们。她要真想打我,我底子就没有还手的余力。
素云在第五今后醒了过来,此时我们已经被迫搬到了王府中一座烧毁的荒院当中。这里年久失修,房屋摇摇欲坠,比起城郊边上的穷户,住的还差。
我强忍着眼中的酸意,握住了素云的手,哑声说道:“没事……没事的,都会畴昔的,不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