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我手中那碗冰冷的白饭,此时已经摔在了地上。瓷碗被摔得七零八碎,已经发硬的米饭,也脏了……
我的孩子,一条活生生的命,竟然还比不过馥挽云的一根手指头!
就两碗白米饭,和着一点咸菜,这便是我和素云的半天的吃食。
之前叶崇安那一脚,让素云的身子大为受损,以是这段时候,我就一向让她歇息,也没让她做甚么。以是这婆子对我做的事情,她底子都不晓得。
“再看我就把你的嘴给撕了!”
我闭上眼,筹办接受送饭婆子的辱打,但是料想当中的疼痛却没有传来。反而在这个时候,听到我现在最恨的人的声音。
……
只听啪的一声,一个陈旧的竹篮被扔在了地上,竹篮上面的盖子掉在了一旁,暴露内里已经开端有些裂缝的瓷碗。
当初被叶崇安踢的那一脚,我到现在心口都模糊发痛,更别说叶崇安踢向素云的那一脚,比踢我还要狠。她现在必定很疼。
在他来之前,我心中对他固然有恨。但是连我本身都不得不承认,心中还残存着对他的胡想和爱意。
送饭的婆子阴阳怪气的说着话,语气锋利,话说着还用脚在米饭上面踩了一脚。本就混了灰尘的米饭,现在上面又多了一个鞋印。
就像是墙头草,风吹向哪一边,就朝着那边倒去。
叶崇安那一脚,没有留有任何余力,把一个好生生的人,踢的昏倒了整整几日都没有醒过来。太医说了,即便是今后治好了,也会落下病根子,毕竟是比不过之前了。
我向来没有哪一刻,如许恨过叶崇安。
“你在做甚么!”
那婆子见我紧盯着她一看,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仿佛是想打我,但是方才伸脱手,最后不晓得想到了甚么,又收了归去。
但是现在,我却顾不得那么多。
即使贰心中的人是馥挽云,但是这几月以来朝夕相对,我想他对我总会有一点豪情。
不过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只要我还活着一天,他们如何对我的,我都会记得。我林如画脾气虽好,但也不是甚么软柿子!
现在除了素云,常日里就只要一个送饭的婆子会来这里。
话说到这里,我俄然停顿了一下,而后快速朝那送饭婆子暴露了一个嘲笑。
不管现在我们住的有多差,吃的有多差,但是起码现在叶崇安肯让我和素云活下去,只要我们能活下去,终有一天,我和素云会分开这天国般的永安王府。
这时送饭的婆子走了出去,说话还用脚踢了踢那竹篮,一脸不屑的看着我,态度非常卑劣。
欺我辱我的人,终有一天,我全数都会抨击返来!
总有一天,我要让叶崇安为他现在所做的统统,支出代价!
我强忍着眼中的酸意,握住了素云的手,哑声说道:“没事……没事的,都会畴昔的,不哭啊……”
好笑,真的太好笑了!
素云展开眼看到房中的景象时,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眼泪倒是抢先恐后的流了出来。
“哎哟,我说之前是不是被人给服侍惯了,现在连碗米饭都端不起了。不过你现在都这类地步了,也别嫌弃,用手抓着米饭吃好了,不然就得饿着肚子到明天早上了……”
不过也仅仅是半晌的时候,送饭婆子回过神来,因活力而涨红的脸上尽是肝火,她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又朝着我痛骂了一句,然后就想要过来打我。
叶崇安终究让我和素云都活了下来,只是……素云的伤真的太严峻了。
也终有一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