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抽丝剥茧时碰到个臭虫也是不免嘛。”沈雁伸手捞过酒坛,轻拍坛底,一道水柱悠然跃进唇中,满饮了口中佳酿,他脸上笑意更浓,长身站起,给才子斟上一碗。
“费事爱我,却之不恭。”沈雁露齿一笑,昂首看了看窗外天气,“感谢你的绿浓,解乏恰好,我要出去转转去了,他日再跟你批评美人。”
如果有动静通达者在,看到屋中两人怕是已经叫出声来。这不恰是江湖中艳名最盛的天下第一美人叶菲菲,和那多情功德闲不住的荡子沈雁吗?之前不还传出两人反目标动静,本日如何又坐在一起喝酒谈天了?
啪的一声,酒碗拍在案上。一只纤秾合度、柔若无骨的玉手悄悄一抬,足有尺余高的酒坛被提在了半空,碧绿色的醇酒划出一道水痕,跌入盏内。只见那美人云鬓微坠,面若桃李,眉间一点殷红胭脂痣,更衬得她妙目滟涟,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的曼妙娇躯横在榻上,绛红色销金缀珠蝉翼纱悄悄一拢,似是天真天真又像放荡引诱。面对如此绝色,凡是身材无恙的男人,都是要心猿意马,魂不守舍的,但是坐在她劈面那男人却笑得风轻云淡,实足无辜。
沈雁唇角不由一抽,池凤娇美不美是见仁见智,但是弱不弱绝对早有公论,若非池女人武功实在太强,还轮获得魏少侠多事吗?不过面对“红颜知己”,他也不敢把话说满,只是含糊道:“甘三此次遇事古怪,当然要细心策划才是……”
沈雁微微一笑,纵身从身边小窗中跃出,好似只摸错了门的狸猫,分开的悄悄无息。叶菲菲不紧不慢的抿着碗中美酒,花了老迈工夫才饮尽残羹,手腕一垂,像是持不住碗似得跌在桌上,凤眸惺忪,柳腰无依,又变作那位倾倒众生的花魁美人。
“我看是你爪子伸得太长,惹人厌憎了吧。”才子唇边多出一丝玩味,浑不似为老友担忧的模样。
本日恰逢新月,天上新月儿像是害了羞,娇娇怯怯的躲在云团当中,连星子都暗淡几分。沈雁站在房檐上,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足下乌黑院落。这里原是威远镖局大当家祝彪的私宅,但是两年前祝府满门三十多口尽数被屠,歹人还放火烧了院落,此处就变成了一栋远近皆知的鬼宅,除了野猫野鼠,再也无人问津。
“我就晓得。”叶菲菲忍不住磨了磨牙,只是她如此绝色,就算磨牙也磨的让民气醉,“白峦峰的事情就这么邪门,连娇娇如许的弱质女流都要连累出来?”
此次却不是回翠烟楼了。自从客岁开端,费事俄然找上门来,他身边开端冒出些奇奇特怪的事情,听曲会赶上命案,探友正赶上遭劫,约人出去散心,转眼对方就被嫁祸栽赃,恰好每一件事都巧到恰到好处,就算各式辩白也没人肯信。大家都知他沈雁猎奇心重,最爱招惹费事,但是人间喜好费事上身的,恰好没有几个,故而沈雁的朋友很少。这几个少到不幸的朋友因他碰上费事,就连沈雁这类厚脸皮的家伙也不免惭愧。加上苦圆大和尚的死,他距众叛亲离也差不了多少了。
来到荷塘边的假山前,沈雁绕着那座一人多高的太湖山石转了一圈,俄然弯下腰,从石缝中捏出了一物。那是块看起来平平常常的石头,带着太湖石独占的孔洞,放在水边应当嶙峋有致,扔在枯塘里不过是顽石一块,沈雁却像得了甚么绝世珍宝似得,仔细心细打量了好久,才把石头笼入袖中。又绕着水池和那道被翻开的暗门瞅了半天,他终究过足了瘾头,运起轻功,朝着原路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