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贞听了秦干的质疑,不慌不忙,叫侍立在堂门口的小夏:“将明天第三家送来的东西拿来!”秦干猜疑等候,未几时,小夏捧着一个漆盘出去,放在秦干案前,翻开上边的布帛,暴露此中的物事,倒是五锭金光灿灿的金饼。秦干莫名其妙,问道:“这是甚么意义?”
许仲、陈褒来到,荀贞在后院与他们相见,因为时候紧急,也没多说,开门见山地问道:“明天高丙去高阳里见了我,说诸事已备,只欠东风。但是么?”
西汉武帝给州部刺史公布了六条监察条例,叫“六条圣旨”,此中第三条,“是考查郡国长官在刑狱方面的措置是否恰当,以及察看‘山崩石裂,妖祥讹言’之类的灾异征象。也就是说,处所上的‘妖言’是刺史必须留意汇集和清查的首要信息”。
“晓得。”
……
到了东汉,此类的案件更多,“一人犯法,禁至三属”。永寿元年(155年),“刘陶上疏桓帝痛陈弊端,有‘高门获东观之辜,丰室罗妖叛之罪’之语,可知以妖言开罪、以妖恶连坐,已成当时严峻的社会题目,即便是朱门巨室,也难逃坎阱”。
他将文牍看完,怒道:“我虽非本村夫,平时也传闻过这个第三氏,知其长年横行乡里,自称闾里大侠,以武犯禁,只是却没想到竟然如此放肆、罪过!若这些罪名皆失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
荀贞面不改色,答道:“第三氏家中来宾胡/平应邀在繁阳亭吃酒,因为博戏打赌,被杜买拿下。胡/平为赎罪,主动告密第三氏家主有妖言之罪。这类种颠末,下吏已在上书中写得清清楚楚。”
荀贞又道:“实在,下吏早在前几天就接到繁阳亭的上书报案了,正因为知妖言罪名之重,以是当时没有上报县君,而是令杜买细心核实,以免有误。杜买再三扣问胡/平,并遣人去桑阴亭暗中刺探,有很多人都证明了第三氏确切常出妖言。”
何谓“妖言”?不祥、惑众之辞即为“妖言”。遵循律法,凡犯此罪者,轻则族灭,重则罪及三族,乃至会连累到门下的来宾、故旧、友朋。
荀贞猜想的没错。“妖言”罪因其特性,常被处所长吏利用,用来诬灭治下的大族,或以立威、或者借此谋夺财帛。就如阿谁“兖州刘氏妖言案”,办此案的人便是一个新上任的县令,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较着是为了立威。是以,秦干固然不知第三兰拦劫乐进之事,但却也非常思疑荀贞办此案的动机。不过,他固然刚正严直,却也不是不知变通,正如他说的:“若这些罪名皆失实,那么灭其三族也不为错”。
客岁夏天,洛阳有一女子生儿,两端四臂,被视为妖孽。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洛阳周边的郡国,颍川郡离洛阳不远,郡中人也大多晓得此事。“生子两端”,说的就是这件事了。人只要一个头,就像天上只要一个太阳,所谓“天无二日”,而现在人有两端,那岂不是说“天将二日”了?荀贞心道:“这八个字和‘彼苍已死,黄天当立’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听了他这句话,荀贞想道:“公然,秦干不信赖第三氏有‘妖言’之罪,听其话中意义,首要还是看这份文牍上的罪行是否失实,如果失实,便族第三氏。”固然秦干不信第三氏有“妖言”之罪,但荀贞却也并不担忧,因为这份文牍上的罪行,每一条都是真的。
秦干那里肯信他!紧紧盯着他,说道:“妖言之罪,一人犯法,禁至三属,动辄连累上百,乃至数千人。客岁,兖州刘氏妖言案,终究开罪的有四百多人,近半被杀,余者大多被放逐千里。……,荀君,你既知此罪之重,那么你可有确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