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国之最风流 > 53 灭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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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这么说,此案是证据确实了?”

小夏拿来一份文牍呈给秦干。

——

秦干翻开细看,不觉触目惊心,见其上共列举了三十几条罪行,当头第一个是“群盗”,第二个是“藏匿逃亡”,第三个是“贼杀”,别的又有私杀奴婢、和奸等等诸罪。

这些罪行不是一小我犯下的,每条罪行前都有一小我名,即犯法之人,厥后是其罪名,再后边是苦主的名字。大抵算下来,牵涉到了第三氏族中的二十多人。——也幸亏许仲、江禽等皆为本乡轻侠,寒暄遍及,人脉很广,才气够在短短几天内汇集到这么多的罪证。

荀贞很对劲,看来许仲、杜买、陈褒是完整了解了他的意义,拿出的这个罪名也正合适。

西汉的淮南王刘安因“荧惑百姓,妄作妖言”,不但本人他杀,王后、太子、涉案来宾“皆族”,且遭到连累的“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

荀贞问道:“那么?”

荀贞又道:“实在,下吏早在前几天就接到繁阳亭的上书报案了,正因为知妖言罪名之重,以是当时没有上报县君,而是令杜买细心核实,以免有误。杜买再三扣问胡/平,并遣人去桑阴亭暗中刺探,有很多人都证明了第三氏确切常出妖言。”

……

荀贞接住,见是一片竹简,上边写了两行字,每行四字,写的是:“生子两端,天将二日。”顿时心中了然,嘴上却用心问道:“此为何物?”许仲答道:“此即为将要从第三氏家中搜出来的罪证。”陈褒笑嘻嘻地接着说道:“这但是货真价实的妖言,罪及三属。”

他将文牍看完,怒道:“我虽非本村夫,平时也传闻过这个第三氏,知其长年横行乡里,自称闾里大侠,以武犯禁,只是却没想到竟然如此放肆、罪过!若这些罪名皆失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

荀贞默许。

西汉武帝给州部刺史公布了六条监察条例,叫“六条圣旨”,此中第三条,“是考查郡国长官在刑狱方面的措置是否恰当,以及察看‘山崩石裂,妖祥讹言’之类的灾异征象。也就是说,处所上的‘妖言’是刺史必须留意汇集和清查的首要信息”。

秦汉“妖言案”甚多,远则如秦之坑儒,有一个首要的启事就是:“诸生在咸阳者,吾令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黎”。又如秦末,“本年祖龙死”之语。

到了东汉,此类的案件更多,“一人犯法,禁至三属”。永寿元年(155年),“刘陶上疏桓帝痛陈弊端,有‘高门获东观之辜,丰室罗妖叛之罪’之语,可知以妖言开罪、以妖恶连坐,已成当时严峻的社会题目,即便是朱门巨室,也难逃坎阱”。

很明显了,许仲、陈褒这是想用“妖言罪”来谗谄第三氏了,而实际上,“生子两端,天将二日”这八个字也的确和“彼苍已死,黄天当立”一样,是不折不扣的“妖言”。

“你是说此案与你无关?”

“这就是明天第三家给下吏送来的东西。秦公,请你试想,若不是心中有鬼,第三家又岂会肯用这五块金饼来换胡/平一人?胡/平只是他家的一个来宾罢了,那里能值这五金之钱!”

秦干那里肯信他!紧紧盯着他,说道:“妖言之罪,一人犯法,禁至三属,动辄连累上百,乃至数千人。客岁,兖州刘氏妖言案,终究开罪的有四百多人,近半被杀,余者大多被放逐千里。……,荀君,你既知此罪之重,那么你可有确实的证据?”

“第三氏不但常出妖言,繁阳亭在这几天的暗访中,并且发明其族放肆乡中,鱼肉百姓,所犯之罪极多。这里有一个大抵的记录,请秦君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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