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枉死城赶上一个风趣的鬼。’
‘我会长居地界。’
鬼灯飘飘忽忽得悬停在虚空中,也是好久今后,阳光下更加暗淡的莲花灯内燃起虚虚一点光火,光火渐渐拉长,现出一个男人的身形。
然后贪念滋长,势不成挡。
一妖一鬼立在山颠悄悄往下看,庞大的女娲神像在一片阳光树影班驳中闪现出幽谧澹泊的色采,活泼的瀑布溪流穿越而下,平坦的谷地漫衍着无数乱石淤泥堆砌的矮坡,长满了嫩黄软红的繁花,精美的板屋便坐落于其上或依着矮坡而建,有绳索栈桥与木梯相互相连,石台之间偶有陈腐的图腾石柱,遍及着青苔淤藓的陈迹,固结如雾般轻巧的灵气满盈在其间,叫观者一眼便觉出浓浓的和顺与细致。
东方没有答复,只是转头看着它,俄然道:‘你要走了?’
‘多少年了,幽都为地界所蔽,人间界已离得六合两界太太长远,即使是封印之地也已成孤岛,女娲大神的视野不成能再穿透三界樊篱中转此地,你要做甚么也不必顾虑这些。’鬼灯如是说道。它已经不想要这剑了,在密查到乌蒙灵谷来源之时已然密查到焚寂剑的由来,因而突然明白同业者的奥妙,这不是它该触碰的存在。
就是这里了。他想着。
‘可你的心不是这么想的。’鬼灯的确猎奇到想将他全部儿剖开,将那些妖身与神魂的东西分开,剐出五脏六腑三魂七魄,细细查探他到底与本身有甚么分歧,对于未知的事物,即便充满了冲突心机,妖鬼与凡人普通都有着冲突的切磋态度,‘你的确就像个复合体,把本身的表面与实在完整分裂开,这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顶风而立的身影仍然如当年初遇时那般清俊幽雅。青衣墨发,手中拄着苍翠欲滴的竹杖,眉眼喧闹,淡淡的不自发的笑意如同清月之辉。
这天底下得道的剑修,哪一个不是偏于自我、极情于剑?但是鬼灯得以进阶地仙,与其说是以剑入道,不如说它以它的道自成一体,剑不过是附带。它当然喜好剑,却未到痴迷,它乃至随心所欲,甚么都不在乎。任何修者于众叛亲离身故道陨的绝境,化妖化魔都情有可原,可恰好摊在鬼灯身上,的确就是不成思议。从未曾真正在乎,从不在乎具有,即使落空统统落得那般地步也只是自叹技不如人罢了,可它恰好没有就此消逝,反倒以怨灵引魂化为妖鬼。
但是能叫它以妖鬼之态保存于世的,也就只要它本身。它甚么都未曾看重过,却在身后才发明本身的不甘。如果“活着”也能算是一种执念的话,那它就是风俗了无拘无束的糊口,以是它怨的是天,怨这自在被突破它全部天下脸孔全非。
鬼灯当时只是嘲笑不言,厥后在结伴而行的无数光阴里,东方才渐渐了然这鬼修的性子。
数千年。千年前洞灵源上那四时缤纷的长春木。又千年前酒馆外纷繁扬扬的大雪。再千年前大荒之地烽火血水淌成的河道。复千年前毕竟毁灭于光阴之河的榣山。
——它就一向那么安闲。这安闲不是说必然要离开天道掌控,把本身伶仃出世道,而是始终具有那么一颗心,不在乎统统,不顾及统统,想要去做甚么便去做了,我行我素,随心所欲。
成果有关焚寂凶剑的下落,还是鬼灯探听出来的。
他在迈进琴川城的时候,又逢到一场灯会。他一手捏着已经微黄的竹杖,一手提着一盏莲花灯。在那灯影幢幢光火昏黄阑珊的街道上,淡然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