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九歌一袭白衣,走在人群中,极其惹眼。肤白若雪,端倪如画,神采绝决,比这条街任何一家的女人都要生得标致。比女人还标致的男人,的确是希世珍宝。这些花场里的女子,谁没有几分色彩,多少柔情,她们当中不乏让权贵公子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绝色本钱,但在凤九歌面前,十足黯然失容。
“连你也看出来了?”男人抬眉,惊奇地盯着小童,“几日不见,你倒是长本领了。”
……
躲在暗处的风影震惊万分,差点透露。公子多么自恋,竟然承认有人比他更美!邪门了!待他转头朝楼下看去,就听到公子清冷中带着一丝警告的声声响起,“风影,去查。”
城西,都城青楼一条街。
凤九歌点头,“那就好。”
胖掌柜微愣,打量起凤九歌,眼神不复先前的和顺,凝了一层寒冰和杀气,“抱愧,天字一号房已被定下。”
“大蜜斯……”流珠盯着自家大蜜斯,眼里闪动着冲动的泪花。凤家孙辈无子,老太爷自小将大蜜斯当作孙子来养。因而乎,在凤府常常能够见到女扮男装的大蜜斯四周招摇。自爱上墨王,大蜜斯收敛锋芒,言谈举止和大师闺秀并无二致,那样的大蜜斯倒也温婉可儿,但在流珠眼里,始终比不得一身男装。这才是真正的大蜜斯!老太爷宠了十八年的大蜜斯!
“公子,你笑了。”身边青衣小童面无神采地说道。倒不是他用心假装这般严厉,而是他生来就没有神采。明显只要七岁,言谈举止却和成年人无异,见过他的人,都得叹一声少大哥成!
夜幕沉沉,墨王府的夫人们各自入眠。
暗处,一道玄色身影闪过。
凤九歌在世人的谛视下,终究找到欢愉林。不但名儿起得俗,装潢也俗。大红色匾额,大红色圆柱,大红色木墙,大红色桌椅,大红色长梯,加上红绸红灯笼,映得内里的人个个如同醉酒般,满脸酡红。
“公子,来呀,让奴家服侍你。”“公子,选我吧。”“选我吧。”……热忱似火的女人们,朝凤九歌抛来手绢、香囊,乃至有人抛来大红色肚兜。凤九歌抚额:他们竟如此不知旷达么?
“大蜜斯,你这是?”流珠看了看窗外乌黑的夜色,不解地问道。
男人点头,“不错,是比本公子美一点。”
凤九歌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上首,“事情办得如何样?”
“嗯。”男人点头,端起桌上的桃花酿,一饮而尽,“碰到风趣的人,天然就笑了。”
凤九歌赞成地看着流珠,这丫头倒不笨,只是不会武功,看来有空得调教一番,以备将来防身,“放心,不会有事。你还信不过本蜜斯?”
红袖楼三楼最豪华的牡丹阁,红衣男人盯着底下的人儿,俊美的脸上闪现出如有若无的笑意。成心机,楚国另有这等绝色!只一眼,他就鉴定,上面的人是女扮男装。一个女人,倾国倾城的女人,大早晨跑来逛青楼,这如何不让人感到风趣?
流珠被逗乐,“大蜜斯,你真的是大蜜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