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都城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可,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成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厥后民莫敢议令。
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廷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衡量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