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牢固稳定。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遭到国王格外宠嬖,能够晋升更初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以外,贵族联婚也是获得、增加或进步爵位的杰出机遇和体例。因爵位封地刺眼可儿,为社会上很多人所敬慕,以是具有贵族身份和产业者以及其长系担当人总能等闲获得倾慕者和求婚者。比方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具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具有兰开斯特公外洋,还具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按照其可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毕生贵族两类。世袭贵族身后可由宗子担当,毕生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负,身后其子不能秉承。英国的墨客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归天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威尼斯贩子》中的少年男爵福根勃琪也属于这一类。
在严峻正式场合,伯爵穿戴镶有红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白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托敬爱的火伴。”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天子的侍从,掌管军、民、财务大权,偶然也出任处所官吏,封建轨制强化后,伯爵可盘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厥后,其职位渐次降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品级。在英国,伯爵之衔汗青最久,在1237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本国的爵位
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呈现最早。个别学者以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以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担当或连带干系;并且英国伯爵称呼是5种贵族称呼中唯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约莫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期间前期,因王权不敷强大,英格兰泛博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统领区(greatearldom)。而伯爵爵位倒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管理数郡,以是又被称为“方伯”。诺曼至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忧他们权势太重,危及王权和国度同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白的封君封臣干系,伯爵倘敢发兵反叛便会被王军弹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权柄名号可由后代担当,但会因为有的伯爵贫乏担当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量爬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初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带领人”,在处所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办理任务。但在1327年政治危急[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认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间隔感”俄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以后,伯爵不必利用处所办理的职责。
盎格鲁一撒克逊期间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并且词义不敷肯定。似有“自在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高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呈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初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此中少数与王室干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职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产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他与浅显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活着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乃至于“男爵”一词耐久作为贵族的调集名词利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干系通报,但不得随便出售和让渡,历代国王也不随便增加或剥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初次补充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今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