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听名字,就晓得他们来自那里,一个是盛产木棉树的岳阳郡,一个则是以优良铜矿着名的岭北郡。
“太好了,我还恐怕来迟了,薇山城已经被攻破了呢。”格利咬牙切齿道。
卧槽,这个天下另有阵前单挑这类充满了古风的作派?
这个动机一经产生便不成停止,同时,它不测埠使高歌安静了下来。
“你连这都不晓得?”格利大惊小怪,但一想到对方是高歌,又豁然了,“每年进入雨季后的第一个月,我们簇岳王国都会派军队扫荡整片稀树草原。一是摈除悄悄潜入稀树草原讨糊口的蛮人小部落,第二就是砍伐当年重生的小树苗,让稀树草原上永久没法构成树林。”
“复仇!”
“我是烈猪部落的图腾懦夫长牙,手中的狼牙棒,砸碎过两百十八只中原猪的脑袋,谁敢上来当第两百十九个!”这名叫长牙的蛮人挥动着巨棒大声吼怒,声如洪钟。
远处,无边无穷的南蛮莽林已模糊可见,从莽林中冲出一条大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稀树草原上蜿蜒着流向天涯。
雨后的稀树草原到处是湿漉漉的,田野上本没有路,但前面已经稀有支雄师开过,早就踩出一条泥路来了。
当转过坡顶的又一座小丘时,更悲惨的一幕呈现了。
“王的权杖指向高山,我们便掠太高山,哪怕滚石如同雨下。”
十来小我的吼怒,竟然模糊有种势不成挡的阵容。
“尤金小队,去看看是甚么环境!”中队长大声命令。
平心而论,格利并不是一个好兵士,但他倒是一个好农夫,一个贵族老爷家的少爷,固然只是个庶子,却整天喜好往田里跑,跟老农们谈笑风生,这曾经是作为笑话在高歌与格利的故里传播的。
并且,山丘还三面环水,就算一个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也看得出这是一处地形奇险,易守难攻的地点了。
“这里交给后卫军队吧,我们的任务就是快点赶到薇山城,为她们复仇。”达里高利将手中半人高的重盾一抡,大喝道。
好不轻易禁止住胃中翻滚而上的呕吐感,高歌却瞥见格利已经面色煞白,在一旁大吐特吐了。
“王的权杖指向陆地,我们便掠过陆地,哪怕波澜翻滚万丈。”
重装长枪兵居中,他们是野战的主力,军阵的中坚,而高歌地点的游击兵则以散兵线布阵在阵前,他们是军阵的虎伥和刀剑。
为此,格利也没少挨老道森的鞭子,却一向改不了这个爱好。
俄然,一个动机突入高歌的脑海:如果在疆场上死去,说不定会穿越回本来的天下喔!
“看,那边有环境!”眼尖的格利俄然指着步队左边叫道。
在这个处所,无定河拐了一个几近九十度的大弯,而在这个九十度夹角上,是一座高山而起的山丘。
很快,全部军团都吼怒了。
检察了几具尸身的达里高利渐渐站起家来,浑身像裹上了寒冰,用冷得可骇的声音说道:“这些都是城破时逃出来的薇山城住民,在这里被南蛮人追上……”
“绝壁是我们的故里,天空是我们的疆场,我们是一道金色的闪电,永久射向吾王权杖所指的方向。”
“嗵!”此人稳稳落地,纹丝不动。
“以是,稀树草原是报酬形成的缓冲地带?”高歌豁然。
薇山城,就是依托此山丘所建的一座山城。
而在有几名少女的身上,另有着被撕咬和啃噬的可怖伤口,乃至有些敏感部位全部都缺失了,难以想像,她们死前曾蒙受了何种猖獗而可骇的伤害。
短促的军鼓,高亢的军歌,如林的刀枪,如云的旗号,让高歌的心中生出一种热腾腾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