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千多人构成的长长步队蜿蜒着从营地中缓缓开出,方向正南,目标薇山城――长城防地以外,钉入南蛮境的锁蛮九连城的中枢城堡,也是此次南蛮入侵第一个被攻陷的军事重地。
“这里交给后卫军队吧,我们的任务就是快点赶到薇山城,为她们复仇。”达里高利将手中半人高的重盾一抡,大喝道。
十来小我的吼怒,竟然模糊有种势不成挡的阵容。
“没有我们这个甲级军团主攻,他们两个乙级军团如何敢先动呢。”达里高利的话引发了兵士们一片高傲的共鸣。
“我们的啸声让仇敌胆丧,我们的利爪能撕碎城墙,我们的铁翅使风云荡漾。”
并且,山丘还三面环水,就算一个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也看得出这是一处地形奇险,易守难攻的地点了。
昨夜尾随南蛮溃军而至的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已将薇山城独一的陆路堵得严严实实。
卧槽,这个天下另有阵前单挑这类充满了古风的作派?
游击兵可攻可守,便可攻城,又可扰敌,也可追击,如果需求和劲敌在野战时进入硬碰硬阶段,他们则会退下来护住军阵的两翼,亮出中间无坚不摧的如林长枪。
跟着一声重鼓,整片疆场一下子温馨了下来,布阵已成。
包含高歌分队在内的十名兵士敏捷向步队左边挪动,向小坡顶上爬去。
上马击狂胡,上马草军书,如许的糊口曾经是高歌好一阵子意颖的工具呢。
平心而论,格利并不是一个好兵士,但他倒是一个好农夫,一个贵族老爷家的少爷,固然只是个庶子,却整天喜好往田里跑,跟老农们谈笑风生,这曾经是作为笑话在高歌与格利的故里传播的。
他的兵器也很奇特,是一根庞大的木棒,上面钉满了各种不着名的植物犬牙,尽是干枯的血迹。
当转过坡顶的又一座小丘时,更悲惨的一幕呈现了。
“啊!金狮鹫,金色的闪电,永久跟随吾王的权杖,粉碎统统仇敌的金色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