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顶上,到处是死人,个个死相可骇,不是身首分离,就是肚破肠流,肝脑涂地,明显满是被虐杀的。
为此,格利也没少挨老道森的鞭子,却一向改不了这个爱好。
“复仇!”
从高歌站的处所望向薇山城,只见整座山丘都被密密麻麻的石头修建所占有,层层叠叠,城中到处是南蛮人赤着上身的身影在闲逛,能够想见,打击者将会遭到立体的打击。
短促的军鼓,高亢的军歌,如林的刀枪,如云的旗号,让高歌的心中生出一种热腾腾的感受。
他的一头黑发和着泥巴在脑后扎成一把,饰以钢针般的一大把野猪鬃毛,鼻子上横穿戴一颗长长的野猪獠牙,再加上满脸的刺青和为了装潢割出来的条条伤疤,真可谓狰狞如鬼。
“这么肥的地,如何就不长树呢?”高歌疑问。
平心而论,格利并不是一个好兵士,但他倒是一个好农夫,一个贵族老爷家的少爷,固然只是个庶子,却整天喜好往田里跑,跟老农们谈笑风生,这曾经是作为笑话在高歌与格利的故里传播的。
爬到坡顶后,高歌看到了平生未见的可骇一幕。
“你连这都不晓得?”格利大惊小怪,但一想到对方是高歌,又豁然了,“每年进入雨季后的第一个月,我们簇岳王国都会派军队扫荡整片稀树草原。一是摈除悄悄潜入稀树草原讨糊口的蛮人小部落,第二就是砍伐当年重生的小树苗,让稀树草原上永久没法构成树林。”
卧槽,这个天下另有阵前单挑这类充满了古风的作派?
金狮鹫军团如一把切入黄油的尖刀,从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之间锲入,敏捷交叉至最火线,开端在号角、鼓点和军旗的批示下有条不紊地布阵。
“这些牲口!”小队的兵士们都死死地咬住了后槽牙,眼中仿佛都喷出了火来。
“看,那边有环境!”眼尖的格利俄然指着步队左边叫道。
十来小我的吼怒,竟然模糊有种势不成挡的阵容。
格利一边走,一边怜惜地四周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