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景象,此中有的运营者市场份额不敷非常之一的,不该当推定该运营者具有市场安排职位。
(一)一个运营者在相干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运营者在相干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二)构造调查、评价市场团体合作状况,公布评价陈述;
(二)为进步产品格量、降落本钱、促进效力,同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施专业化合作的;
(五)结合抵抗买卖;
第十一条行业协会该当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本行业的运营者依法合作,保护市场合作次序。
(五)其他运营者进入相干市场的难易程度;
******反把持法律机构按照事情需求,能够受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群众当局呼应的机构,遵循本法规定卖力有关反把持法律事情。
被推定具有市场安排职位的运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安排职位的,不该当认定其具有市场安排职位。
前款规定行业的运营者该当依法运营,诚笃取信,严格自律,接管社会公家的监督,不得操纵其节制职位或者专营专卖职位侵害消耗者好处。
第二章把持和谈
国有经济占节制职位的干系百姓经济命脉和国度安然的行业以及依法实施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度对其运营者的合法运营活动予以庇护,并对运营者的运营行动及其商品和办事的代价依法实施羁系和调控,保护消耗者好处,促进技术进步。
(三)制定、公布反把持指南;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代价;
(六)与认定该运营者市场安排职位有关的其他身分。
第十二条本法所称运营者,是指处置商品出产、运营或者供应办事的天然人、法人和其他构造。
(四)其他运营者对该运营者在买卖上的依靠程度;
(三)没有合法来由,回绝与买卖相对人停止买卖;
(四)调和反把持行政法律事情;
(一)以不公允的高价发卖商品或者以不公允的低价采办商品;
(七)******反把持法律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安排职位的行动。
(三)为进步中小运营者运营效力,加强中小运营者合作力的;
第九条******设立反把持委员会,卖力构造、调和、指导反把持事情,实施以下职责:
第二十二条运营者集合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能够不向******反把持法律机构申报:
(一)牢固或者变动商品代价;
(五)******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三个运营者在相干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二)没有合法来由,以低于本钱的代价发卖商品;
(二)限定商品的出产数量或者发卖数量;
(一)为改进技术、研讨开辟新产品的;
(一)参与集合的一个运营者具有其他每个运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分或者资产的;
本法所称把持和谈,是指解除、限定合作的和谈、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业为。
第十三条制止具有合作干系的运营者达成以下把持和谈:
第十七条制止具有市场安排职位的运营者处置以下滥用市场安排职位的行动:
第十九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能够推定运营者具有市场安排职位:
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构造本行业的运营者处置本章制止的把持行动。
本法所称市场安排职位,是指运营者在相干市场内具有能够节制商品代价、数量或者其他买卖前提,或者能够停滞、影响其他运营者进入相干市场才气的市园职位。
本法所称相干市场,是指运营者在一按期间内就特定商品或者办事(以下统称商品)停止合作的商品范围和地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