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这一辈子 > 第14章 歪毛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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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了,这儿就是你的家,不消走了。我们一块儿听鼓书去。趵突泉有三四周唱大鼓的呢:《老残纪行》,嗳?”我想把他哄喜好了。“记得小时候一同去听《施公案》?”

“从那里提及呢?”他仿佛是和生射中那些小岔道商讨呢。“你记得我们小的时候,我也不竭挨打?”

这真使我有点尴尬。状师不是常常逼得犯人如许问吗?但是我扯长了脸,归正我俩是有友情的。干脆直说了吧,这或者倒合他的脾气:

“如何犯病?”我开端思疑莫非他有点精力病。

“不吃,还得卖那几本书去呢!”

他叫了我一声,然后待了一会儿:“我不去!”

我的话没获得预期的结果,他没言语。但是我不绝望。劝他酒,酒会翻开人的口。还好,他对酒倒不甚回绝,他的脸垂垂有了红色。我的主张又来了:

实在他早已明白我的意义,始终他就没留意听我的话。要不然,我在援引公式之前还很多绕几个弯儿呢。他的眼神把我的话删短了好多。我说完,他好似没法儿子了,问了句:

“我?我也不是我们梳着小辫时的模样了!工夫多么快,不知不觉地三十多了,想不到的事!”

“说,吃甚么?面条?饺子?饼?说,我好去预备。”

“我还不那么悲观。”我晓得已把他引上了路。

我抬开端来,他的泪在眼内转呢。我松开他的手,把几本书夹起来,假装笑着,“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他又扫了我一眼,又去看山,但是极快地又转返来。他的瘦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腮上微微地动了动,傲气使他不肯与我过话,但是“仁禄哥”三个字打动了他的心。他没说一个字,拉住我的手。手冻硬。脸朝着山,他无声地笑了笑。

“我?有几天了吧?”他看着杯沿上一小片木塞的碎屑,仿佛是和这片小东西商讨呢。

“不晓得。”他看了我一眼,仿佛表示有很多话不便说,也不但愿我再问。

“还不都在乎脾气,”他微微摇着头,“当时候咱俩还都是小孩子,以是我没对你说过;说真的当时节我本身也还没觉出来是怎回事。厥后我才明白了,是我这两只眼睛捣蛋。”

“你如何落到如许?”

“常日是好好的一对眼;不过,偶然候犯病。”

“待一会儿我找你去好了。”他还是不动。

他笑了:“还在哪儿住?凭我这个样?”还笑着,笑得极无聊。

“走吧,我住得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是不是仁禄哥?”我大着胆问。

奇特,这么清秀的小孩,脾气这么硬。

“记得,都是你那点怪脾气。”

跟着这个往下说,必然越说越远:我要晓得的是他的遭受。我窜改了计谋,开端奉告他我这些年的颠末,好歹地把人生与悲观扯在内里,好不显着生硬。费了很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

“不吃?你走不了!”

“不晓得我在这里?”

一向有十几年的工夫,我们俩没见面。传闻,他在大学毕了业,到外边去做事。

“不是一双好好的眼睛吗?”我说。

“几时来到这里的?”我试着步说。

我问定了。讨厌,但我俩是幼年的同窗。“在哪儿住呢?”

我觉得天寒人必少,实在集上并不沉着;不管怎冷,年老是要过的。我转了一圈,没瞥见甚么对我的门路的东西――大堆的海带菜,财神的纸像,冻得铁硬的猪肉电影,都与我没有多少缘分。本想不再绕,但是极南边有个地摊,摆着几本书,引发我的重视,这个摊子离别的买卖有两三丈远,并且地点是游人不大来到的。设若不是我已走到南边,设若不是我重视册本,我毫不想畴昔。我走畴昔,翻了翻那几本书――都是旧英文教科书,我内心说,大年底下的谁买旧读本?看书的时候,我瞥见卖书人的脚,一双极旧的棉鞋,但是缎子的;袜子还是夏季的单线袜。别人都跺跺着脚,天是真冷;这双脚仿佛冻在地上,不动。把书合上我便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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