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你走不了!”
跟着这个往下说,必然越说越远:我要晓得的是他的遭受。我窜改了计谋,开端奉告他我这些年的颠末,好歹地把人生与悲观扯在内里,好不显着生硬。费了很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
我抬开端来,他的泪在眼内转呢。我松开他的手,把几本书夹起来,假装笑着,“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常日是好好的一对眼;不过,偶然候犯病。”
“待一会儿我找你去好了。”他还是不动。
“人生还就不是个好玩意儿!”他叹了口气。
“三十多也就该死了。一个狗才活十来年。”
“记得,都是你那点怪脾气。”
这真使我有点尴尬。状师不是常常逼得犯人如许问吗?但是我扯长了脸,归正我俩是有友情的。干脆直说了吧,这或者倒合他的脾气:
“说,吃甚么?面条?饺子?饼?说,我好去预备。”
客岁旧积年前的末一次集,天很冷。千佛山上盖着些厚而阴寒的黑云。尖溜溜的小风,鬼似的掏人鼻子与耳唇。我没事,住得又离山川沟不远,想到集上看看。集上常常也有几本好书甚么的。
我认得那两只眼,单眼皮儿。其他的处所我一时不敢相认,最清楚的影象也不敢抵挡时候,我俩已十几年没见了。他看了我一眼,从速把眼转向千佛山去:必然是他了,我又认出这个神情来。
我问定了。讨厌,但我俩是幼年的同窗。“在哪儿住呢?”
“你不消!”我还是用心打哈哈似的说,“待一会儿?管保再也找不到你了?”
奇特,这么清秀的小孩,脾气这么硬。
“不晓得。”他看了我一眼,仿佛表示有很多话不便说,也不但愿我再问。
“你叫我说甚么吧?”
一向有十几年的工夫,我们俩没见面。传闻,他在大学毕了业,到外边去做事。
“如何犯病?”我开端思疑莫非他有点精力病。
“你如何落到如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