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变种的性状;辨别变种和物种的困难;野生变种发源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物种
有人曾假想,人类挑选的野生动植物都带有极大的遗传变异偏向,且能适应各种气候。我不否定这些性子较大地进步了大部分炊摄生物的代价,但是,未野蛮人初期驯养植物时,底子不成能晓得这类植物在持续的世代中是否产生变异,更不成能晓得它可否适应其他气候。并且驴和鹅的变同性弱,驯鹿耐热力不强,浅显骆驼的耐寒力较弱,莫非这些性子会停滞它们被野生吗?我毫不思疑,假定从天然界中取来一些动植物,其数量、产地及分类纲目都相称于野生动植物,并且假定它们在野生状况下繁育到一样多的世代,那么它们均匀产生的变异,就会与现有家摄生物的亲种所曾产生的变异一样大。
安排遗传的法例,很多都是未知的。没有人能够申明同种异体间或者异种间的同一特性,偶然候能遗传,偶然候不能遗传的启事;祖父母乃至是更长远先人的某些性状会重现于其子孙上的启事;又是甚么启事使某种特性常常由一性传给雌雄两性,或只传给一性,普通而非绝对地传给同性。有一个非常首要的究竟值得我们重视,即雄性家畜的特性,仅仅或者大多数传给雄性。别的另有一个更首要的规律,即一种特性第一次呈现,不管呈现在生命的哪个期间,都会在不异期间重现于后代,有的时候能够会提早一些。这一规律在很多场合中都获得了考证,比方,牛角的遗传性状,呈现在后代即将成熟的期间;蚕的性状,在必然的幼虫期或蛹期呈现。但是,根据遗传病例和其他一些究竟,我信赖这类规律可利用的范围很广,即某种性状固然没有较着的来由呈现在特定春秋,但它呈现在后代的期间,普通偏向于和在父代第一次呈现的期间不异。别的,我以为这一规律对于解释胚胎学的法例来讲,是相称首要的。上陈述法,明显仅限于性状的第一次呈现这一点,而非对于胚珠或雄性生殖质所起感化的最后启事此言;比方,短角母牛与长角公牛交配后,其后代角的长度有所增加,固然比较迟缓,但这明显是雄性生殖质在阐扬感化。
我们至今仍没法明白,大部分从当代就被野生的动植物,到底是传自一个还是几个野生物种。那些以为野生植物是多源的人们的论点,首要按照我们在上古期间,在瑞士的湖上寓所里和在埃及的石碑上所发明的庞大的家畜种类,并且此中很多种类与存在至今的种类极其相像,乃至不异。但这只不过证了然人类文明汗青的长远,同时证了然植物在比人们假想的更加悠长的悠远年代里就被野生。瑞士的湖上住民曾经种植过几个种类的小麦和大麦、罂粟(制油用)、豌豆以及亚麻,并且还具有多种野生植物。别的他们还与其他民族有贸易来往。这些都表白:如希尔所说的,即便在这么早的期间,他们已有很先进的文明;同时也表白人们在此之前还存在过一个悠长的文明较掉队的期间,当时在各地各部落所养的植物大抵已产生变异而产生分歧的族。自从在很多处所的大要地层发明燧石器具以来,地质学者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