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这些究竟,就不成以再对峙以为变种杂交时必然是充分能育的。根据肯定天然前提下的变种不育性的不轻易,因为一个假定的变种,若获得证明存在必然程度的不育性,差未几凡是都会被视为物种--根据人们仅存眷到野生变种的表面性状,以及野生变种并未长时候地处在不异的糊口环境下--根据这几项研讨,我们能够概括出,杂交时是否能育并不能够作为变种与物种之间的底子不同。杂交物种的凡是不育性,不该被视为一种特别获得的或者是天赋,而无妨稳妥地将其视为跟着各自的雌雄性生殖质某种不成知性子的窜改而呈现的。
变种杂交的能育性及混种后代的能育性并非遍及存在的
作为一个很有按照的观点,能够以为,物种与变种之间必然有着某种本色上的不同,因为变种之间不管在表面上的不同有多大,都能够很轻易地杂交,并且能够构成充分能育的后继者。除了顿时要谈及的一些特别环境外,我完整承认这是规律。但是对于这个题目另有诸多难点,因为,在切磋处于天然前提下所呈现的变种时,如有两种一向被视为变种的范例,在杂交中被察看到它们有必然程度的不育性,大部分博物学家就会顿时将其列为物种。比如,蓝蘩蒌与红蘩蒌被大部分植物学家视为变种,据该特纳说因为它们在杂交中极其不育,以是他就将其列为必定的物种了。若我们用此类循环法推论下去,就得承认在天然前提下构成的统统变种都能育。
不管如何,或许我们能够从二型性与三型性植物的研讨中,来推断分歧物种杂交的不育性和杂种后继者的不育性全然由雌雄性生殖质的性子所决定,而和布局上或者浅显体质上的统统不同没有干系。根据对互交的研讨,我们也能够获得不异的结论,在互交中,一个物种的雄体不成以或者很难与第二个物种的雌体连络,但是反过来实施杂交却没有任何困难,那位杰出的察看家该特纳也一样地必定了物种杂交的不育性只是因为它们的生殖体系存在不同。
除了能育性以外,杂种与混种的比较
对于物种来讲,必定是全然取决于其生殖体系,对野生植物与种植植物起感化的窜改着的糊口环境,很少有窜改其生殖体系而引发相互不育的能够的,是以我们有来由信赖帕拉斯的直接相反的学说,也就是野生的前提凡是能够去除不育的偏向:以是,物种在天然前提下杂交时或许存在必然程度的不育性,但是它们的野生后继者在杂交时便能够变成充分能育的了。在植物界中,种植并未使分歧物种之间偏向于不育性,在已经提到的一些实在有据的例子中,却恰好对一些植物产生了相反的感化,因为它们成为了自交不育的,不过仍然具有让别的物种受精与由别的物种授精的才气。倘若帕拉斯的有关经太长时候持续的野生不育性会消逝的学说能够被接管(这差未几是很难加以辩驳的),那么长时候持续地糊口在不异的环境中,一样地会激发不育性就是极不成能的了;即便在有的环境下,具有特别体质的物种,偶尔会是以呈现不育性。因而,我们就能够明白,像我以是为的,野生植物为何不会呈现相互不育的变种;而植物,除了将要列出的几种环境以外,为何没有产生不育的变种。
吉鲁・得・别沙连格对三个葫芦变种停止了杂交,它们也是雌雄异花的,他必定它们之间相互受精的难易程度受它们之间差别的影响,不同越大,相互受精就越难。我不清楚这些实验有多少的可靠度。但是萨哥瑞特将这些拿来做实验的范例归为变种,其分类的首要根据是不育性的实验,并且诺丹也得出了不异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