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番茄在空姐家时,对暴君那么狂热,明显是极度喜好暴君了。魔王如果放到都会小说里,就是个情窦初开的高富帅因过分羞怯,硬生生把中意女孩儿推向别人的傻瓜啊!
这算不算是魔王弄巧成拙,反倒让血番茄爱上了暴君呢?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受如何啊?”
布衣鬼不焦急杀李佑,因为太久没和活人说话的启事,想聊谈天。而李佑本着尽量迟延时候、让空姐她们逃得远点儿的原则,也仿佛多大哥友普通与布衣鬼闲谈了起来,并与布衣鬼说了刚才的那些设法。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竟然聊到一块儿去了。布衣鬼并不晓得李佑是吸血鬼,还觉得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表情大好,更是不焦急杀李佑了。
“我们这些鬼呀,实在都不太普通。普通的,都成不了鬼。但凡是鬼,必定是要心中有极大怨气或者人极度扭曲的。”布衣鬼道:“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只要脾气稍有些不太普通的,就必定会有些偏执。”
毕竟,只如果女性,老是会对一向无前提偏袒本身、关爱本身、照顾本身的人产生好感。
布衣鬼朗读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是以词是他本身所作,颂得是畅快淋漓。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读起来很有古韵,与古人朗读的感受大不不异,让李佑不由鼓掌道好。
想到了血番茄被灭杀之前,对阿谁埋没在背后的魔王大人毫不知情,却对暴君非常崇拜、迷恋的模样,李佑竟莫名为阿谁魔王大人感到了一丝哀思。
聊着,布衣鬼从异形丧尸背上站起,作吟诵状道:“采桑子・重阳!”
布衣鬼哈哈大笑:“你本来还偷了半瓶万恶之血啊,我倒是才晓得。不过,抓你的启事,可不是这个。”
李佑想了想问:“血番茄?”
“血番茄对暴君产生了好感与倾慕,今后底子就不成能再对其别人产生好感了,魔王大人就没有机遇了。而这恰好是魔王大人本身一手策划的啊!”
“恰是。”布衣鬼又将折扇拿了出来,一下将折扇甩开轻摇道:“血番茄她是魔王大人最中意的一个女子。”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只如果本性极度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牢固与极度的。一旦肯定了喜好,那就是极度喜好,如果厥后发明不喜好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魔王大人不肯用身份逼迫她。太早见她,魔王大人也感觉身份差异太大,会这段豪情变得不那么纯粹。以是魔王大人便将血番茄安排到了我们猛鬼界最有前程的暴君麾下,让暴君到处照顾她。”布衣鬼感喟道:“血番茄受伤后,魔王大人直接命令让冷魔麾下第六十二处化生血池的产出,全数供应血番茄利用。可惜啊,血番茄还是被你们杀了。”
“哈哈,对啊!”布衣鬼坐在一只异形丧尸背上,皱着眉头,将手中折扇打得啪啪作响道:“想我当初寒窗苦读二十余年,竟然连大明朝的一个进士都没靠得。倒是厥后凭着一手好词,在花酒楼以词抵债,混了很多酒喝。”
布衣鬼五百年没与活人停止过对话,固然不晓得都会小说是甚么,却也对李佑的观点非常附和。
李佑皱了皱眉头:“那样的大人物,没事理睬在乎我的啊。你们为甚么弄出这么大步地来抓我?”
布衣鬼还沉浸在本身所作之词的神韵中,听到李佑的话后,神采一黯:“苦哇!苦啊!”
李佑身为一个准大门生,网聊经历也很多。论谈天,绝对比布衣鬼在行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