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身为一个准大门生,网聊经历也很多。论谈天,绝对比布衣鬼在行很多。
李佑大感不测!
布衣鬼笑问道:“你可曾杀过一只小女孩状的二阶女鬼?”
李佑非常附和地点了点头。
这算不算是魔王弄巧成拙,反倒让血番茄爱上了暴君呢?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只如果本性极度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牢固与极度的。一旦肯定了喜好,那就是极度喜好,如果厥后发明不喜好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虽说二者糊口经历完整分歧,但李佑对布衣鬼这类活了起码五百年的存在,也是极其猎奇的。在两人保持着让谈天持续的默契下,两人竟然相谈甚欢地聊了两个多小时。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受如何啊?”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竟然聊到一块儿去了。布衣鬼并不晓得李佑是吸血鬼,还觉得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表情大好,更是不焦急杀李佑了。
布衣鬼朗读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是以词是他本身所作,颂得是畅快淋漓。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读起来很有古韵,与古人朗读的感受大不不异,让李佑不由鼓掌道好。
“若说我最喜好的一首词,却还得数我未到戴冠之年所作的一首分歧韵脚之作了。这是我年纪尚幼时,心气甚高着出的一首劣作,连韵脚也不大对,但却道出了我心中满腔热血啊!”
PS:呃,这首词本来是我本身写的,但是原稿丢了。时候太久,也记不起了。现在先临时空着,等我明天问了朋友以后补上词的注释……拙作拙作,不太压韵,也还在不竭学习中。如果有此中高人,那就真是让您见笑了。下一章更新需到一点摆布了。
听完后,李佑不由道:“我也不懂诗词,韵脚甚么也不懂。不过布衣你这首词,倒真是大气。比我学过一些小家子气的词,要有力澎湃很多了。”
“血番茄是一个天赋不错的女鬼,并且还是幼年就死化厉鬼的,必定非常偏执。一旦偏执的人、鬼,对甚么人产生了好感、承认了甚么人,就几近没有窜改态度的能够性了。”
“身份如此崇高的魔王大人,好不轻易动一次真情,竟然怕因为身份差异导至豪情不纯粹,而在背后冷静奉献帮忙。这的确是风趣嘛!”布衣鬼一副过来人模样道:“这较着就是让血番茄对比顾她的暴君产生好感嘛!”
李佑皱了皱眉头:“那样的大人物,没事理睬在乎我的啊。你们为甚么弄出这么大步地来抓我?”
李佑想了想问:“血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