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传来脚步声,龙烈血晓得是严昌返来了,这小我办事谨慎低调,可谓是滴水不漏,脑筋内里也有货,需求的时候又能心狠手辣,洁净利落,把如许的一小我放在血镰帮,还真委曲他了。把一些见不得光的事让这小我去做,还真是物尽其用。至于他的忠心么……聪明的人都会挑选跟从强者,这是万古稳定的定律。
手中的高脚郁金香花形水晶杯的杯沿上反射着远处那些五光十色的***,杯中的酒有红宝石一样剔透的光彩。酒是好货,数万元一瓶的极品法国红酒。自申海返来以后,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小胖的干系,龙烈血就渐渐的喜好上了这类看起来像血一样的饮料,就如同龙烈血看书的时候喜好喝茶一样,在他思虑题目的时候,他喜好的是酒,红酒,固然龙烈血的酒量一向不好。
龙烈血手里的水晶高脚杯一下子变得粉碎,严昌的眉头跳了一下,赶紧垂下眼睛。有些事,就算看到也要当作没看到,拍桌子摔杯子的事他见很多了,那些胳膊上跑马的猛人他也见了很多,可他向来没见过能有人像龙烈血如许的,不见用力,但被他手触摸到的东西就像泡沫凝集起来的幻影一样,一碰就诡异地变成碎片,不管是甚么,的确超乎物理学的常理。现在他看到的在龙烈血手里俄然之间变得粉碎的是杯子,但他那天早晨也看到过在龙烈血手里一下子变得粉碎的是人,那的确是一场天国般的梦魔,就算到了现在,每当夜里梦到当时的景象,严昌总会惊出一身的盗汗。据严昌所知,现在血龙会里的那些人,凡是那晚看到过龙烈血脱手的,无不由当时深深地惊惧变成了现在无以复加的崇拜和畏敬。对力量的畏敬和崇拜。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共同的本性,这类本性在男人身上,甚或更详细一点,在出来混的男人身上,表现得最为较着,严昌并不晓得他面前这个男人是不是在他脱手的前一刻就在考虑要不要给本身和其他的人留下那样的印象,如果是的话,那只能申明一件事,这个男人对人道的体味和他的深沉心机实在是让严昌如许的人都感到心寒,他当时并不是在杀人,他只是在演出,那是一场为了完整征服本身这些荣幸“观众”的演出,那是一场死神之舞。如果推得更早一点,或许这个男人在来到收买站看到世人第一眼的时候就开端在遴选了,从阿谁时候起,他就在决定让哪些人活下来,让哪些人死去,只是当时大要上正处于上风的血镰帮的人没有发觉罢了。如果更早呢……一阵潮流般的恶寒让严昌不敢想下去了。人就是如许,你越是不想去想,但你的思惟却由不得你,这几天严昌的脑筋里老是反几次复的一遍遍重播着他见到龙烈血时龙烈血的每一个行动,每一个眼神,乃至每一句说话的语气,每回想一遍,严昌对龙烈血的畏敬就要增加一点。
看着龙烈血一刹时寒光四射的眼睛,严昌的腿一下子就颤抖了起来……
“事情办得如何样了?”龙烈血把水晶杯放到了唇边,那绯红的液体像一缕柔滑的丝绸一样流进了龙烈血的嘴里,在口腔与舌尖几个美好的回旋以后,流进了咽喉。
看了严昌一眼,龙烈血摇了点头,“没阿谁需求,像如许的狗你只要把他的两只爪子打断了,它也就爬在地上不敢动了,其他的狗看到了,也就不敢再吃了别人一点东西就对着你乱吠了!”
龙烈血转过了身,严昌就把他的话打住了,作为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人,严昌天然之道本身甚么时候该说,甚么时候不该说,龙烈血眯着眼睛看着严昌,“按你的判定,你感觉方瑞军是不是用诡计狡计才把吉瑞祥弄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