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慈悲国”建立不久,余清芳以“奋勇抢先,尽忠报国,规复台湾”为号令,颁发抗日文告,举旗抗日。这年8月,为了保存气力,余清芳带领部众转移到台南地区,翌月,因为殖民当局的弹压,加上叛徒出售,余清芳被日军抓获,随后在台南监狱处以绞刑。因为余清芳等人的起事地点在西来庵,此次叛逆被称为“西来庵事件”。叛逆失利后,殖民当局大肆捕杀叛逆义士,有近2000人被捕,被判正法刑者有866人。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与伊藤博文在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作为清廷所割让地盘的一部分,成为了日本的殖民地。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前提投降,台湾光复,日本在台湾实施殖民统治共50年。
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三国领袖在埃及都城开罗签订《开罗宣言》,宣言规定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去的东北各省、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须偿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在美、英、中三国签订的《波茨坦公告》中,对这一规定再次停止了确认。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前提投降后,百姓当局任命陈仪为台湾行政长官兼戒备司令,全面主持台湾的领受事情。25日,百姓当局在台北停止受降典礼,日本原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将向台湾受降主官陈仪递呈投降书。受降典礼结束后,陈仪公布演说说道:“从明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统统统统地盘群众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百姓当局主权之下。这类具有汗青意义的究竟,本人特陈述给中国全部同胞及天下周知。”
日本全面侵华后,因为海内资本的限定,及国际社会的禁运政策,台湾成了日本的物质供应站。为此,殖民当局的“皇民化政策”变本加厉。从1936年开端到1940年,殖民当局在台湾建议了所谓的强化“百姓认识活动”,1941年后至败北,又建议了所谓的“皇民营私活动”。这两项强化殖民“活动”的重点落在对文明微风俗的日本化。这一期间,在精力统治方面,殖民当局逼迫台湾群众说日语、穿和服、住日式屋子、取日本姓名,放弃台湾官方的妈祖信奉,而改信日本的“国教”神玄门。
侵犯者以惨痛代价在台湾“安身”后,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其殖民统治的办法,这些办法被研讨者统称为“皇民化政策”。对台湾的殖民统治起首从强化社会节制动手。殖民者在台湾建立总督府后,就立即动手组建差人军队,并对全部台湾岛以所谓治安环境的分歧分别为伤害、不稳、安静三种范例。
在殖民统治初期,差人的权柄很大,除了保护治安的根基职责外,差人首要还是对群众的平常糊口加以监督乃至是干预,使百姓的言行合适日本殖民者的需求。差人的所作所为深受台湾百姓的悔恨,人们私底下以“狗”或“四脚仔”来暗讽他们,以泄心头之恨。
余清芳叛逆失利后,日本殖民当局对台湾群众的统治更加残暴。为了保护民族庄严,台湾群众的抵挡从未停止过。
在这场战役中,台湾义勇军及其他抗日武装职员共有近1.5万人成仁,被日军殛毙的布衣不计其数。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母亲,酷炎的夏季要晒死我了,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水一战。母亲,我要返来,母亲!”当我们重新朗读起闻一多的这首《七子之歌・台湾》时,内心的翻涌自不必再多言。我们驰念母亲的孩子,因为它是我们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