殳(棍)之由来已久,前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御敌;山间树木丛杂,到处皆是,常常折之觉得侵占之器;故别种兵器,或全用铁制,或铁器而以木为柄,惟殳则完整木质,且搆造亦非常简朴,自首至尾,并无机括,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杆耳;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朴,而原人之无机器心也。殳长约一丈二尺,粗细不等,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者;实在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或取其坚固,或取其柔韧,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若白蜡杆等,后已嫌其太軮矣。
《後汉书?独行传记》:温序“素有力量,大怒,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杀数人。”《旧五代史?唐书?李存孝传》:“阵中易骑,轻盈如飞,独舞铁 ,挺身陷阵。”宋洪迈《夷坚丙志?婺州雷》:“面丑黑,短发血红色,蓬首不巾,执 如骨朵状。”
至西纪行录猪八戒用钉钯事,虽属小说寓言,不敷为据,然钯头流行于当时技艺中,概可想见。良以钯有齿,能够筑击,齿上有盘接柄,形略如镋,能够打击,反手则如用斧脑,击捶等法,无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击,实较他器为便,其流行于铁器期间也,亦固其宜;惜乎铁器进为火器,人都视技艺为不敷重轻,其法随至失传,今不管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无一人,亦可见国人之不能保存国技也。
从以上各说看,十八般技艺所列兵器大同小异,情势和内容却非常丰富。有长东西,短东西;软东西、双东西;有带钩的、带刺的、带尖的、带刀的;有明的、暗的;有攻的、防的;有打的、杀的、击的、射的、挡的。
白打虽即拳术,但亦非“赤手空拳”,乃系包含足、膝、臀、肩、背、肘、掌、拳、指、头在内,故有拳术家周身均是拳头之说。因既其练就一身工夫,则无处不成以当拳用也,即一鼓大腹之劲,亦足顶人后退寻丈。白打在技术上固为拳套之活用,但其内涵则包含功力之发挥,故国术里手常谓“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当此本理。练拳方法,重在训綀手、眼、身、心、步之结合行动,而其应用体例,有打、踢、点、拿、跌等。至于练功,普通分为内功、外功、气功、硬功、软功、轻功等。初学技击者,必须拳术和工夫同练并进,以牶术为用,以工夫为体,二者缺一,不敷以言技艺。
套索,不知始于何时,亦并非兵器,临阵时用者绝鲜,盖一平常之绵绳,两端结作锤形,长约一丈二尺,搆造至为简朴,用法亦止九势,为一种暗器,似飞镖袖箭之一类也;若用为架格进犯,则非所宜。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于其他兵器作战,特别和长兵为伍来利用。
叉之由来,较各种兵器为后,宋元之前,初不见用诸战阵,或谓汉时蛮人,皆以此为利器;又谓叉为古时猎兽之器。如上说,则叉实创自南蛮;如后说,则叉创于猎户;孰是孰非,亦未能鉴定,始自何时,亦无从稽考,姑置非论。
明朝的 与宋朝的骨朵类似,但柄较短。
十八般兵器——钯
最早是汉武于元封四年(公元前107),颠末严格的遴选和清算,遴选出18种范例的兵器:矛、镗、刀、戈、槊、鞭、锏、剑、锤、抓、戟、弓、钺、斧、牌。棍、枪、叉。
挝是一种构造较庞大的兵器。宋朝有两种长兵,一种抓枪,长二丈四尺;一种抓子棒,无刃而有铁爪,都有击抓之感化。但这类“抓”与“挝”是否一物呢?明茅元仪《武备志》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用净铁打造,若鹰爪样,五指攒中,钉活,穿长绳系之。始击人马,用大力丢去,著身收合,转头不能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