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还是喝茶吧。”
他对我的话置若罔闻。
最后我想了个主张:我假装若无其事地去登门拜访,到门口再请女佣出来问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否便利访问我。如许她就有把我打发走的机遇。但在对女佣背出那套早就筹办好的说辞时,我感到万分难堪;而在阴暗的走廊里等候答复的时候,我鼓起了统统的勇气才没有临阵脱逃。女佣走返来了。从那女佣的举止看,心境不宁的我感觉她已经完整晓得这桩家庭悲剧。
“他跑掉了。他带着女人私奔到巴黎去。他丢下了艾美,一个便士也没留下。”
沃特福德蜜斯必定感觉把她的大好话题华侈在哲迈恩路的人行道上实在过分可惜,以是她很有艺术家气度地把核苦衷实抛给我,然后宣称她对细节并不知情。我呢天然也不能小瞧她的辩才,竟至于以为她在这类无关首要的场合会变得笨口笨舌,但她就是不肯说。
“大师有提及这件事吗?”她问。
“我感到非常难过。”我说,我不晓得还能说些甚么。
“我不晓得她将来该如何办。另有两个孩子呢。他们喝西北风吗?十七年啊。”
我归去尚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在哲迈恩路[53]遇见露丝・沃特福德蜜斯。
“没有挽回的余地吗?”
“你也晓得的,人们喜好捕风捉影。她说话不是很可靠,对吧?她说你丈夫分开你了。”
“我就是想晓得他是跟甚么人走的。”
她坐了下来。我底子不晓得该说甚么。我怯于议论和我没有干系的事情。当时我并不晓得女人有种根深蒂固的恶习,就是只要有人情愿听,她们就热中于议论本身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太太仿佛已经很尽力地束缚本身了。
“没有。”
斯特里克兰太太合起了双手。
“甚么十七年?”
“不晓得你是否记得我明天会来。”我不动声色地说。
“你记得我姐夫的,对吧?你们在晚宴上见过的,就是度假前那次。”
我跟着她走进客堂。窗帘半拉着,免得客堂里太亮,斯特里克兰太太背对光芒坐在椅子上。她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则站在没有生火的壁炉之前烘烤他的脊背。我发觉本身来得真不是时候。我想我的俄然到临必然让他们倍感不测,斯特里克兰太太肯让我出去,只是因为她健忘和我另约时候。我感觉上校很讨厌我这个不速之客。
上校蓦地喝掉他的威士忌。他高高瘦瘦的,大抵有五十岁,留着两撇下垂的小胡子,头发是灰白的。他有着淡蓝色的眸子和薄薄的嘴唇。自从前次和他见面后,我就记得他那张傻乎乎的脸,也记得他当时很高傲地说,他在分开军队之前有十年每周都打三次马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