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号房。在七楼。”
我在本身过夜的旅店探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住的处所。它叫做比利时旅店。但让我不测的是,前台办事员竟然从没传闻过。据斯特里克兰太太所说,那是一家豪华的大旅店,坐落在里沃利大道[55]前面。我们在导游图里找。独一叫阿谁名字的旅店在莫纳街[56]。阿谁地区不是很时髦,乃至不是很面子。我摇点头。
办事员看了看前台里一块木板。
办事员耸了耸肩膀。巴黎没有第二家旅店叫阿谁名字。我俄然想到,斯特里克兰终偿还是不想让人得知他的住址。他把我晓得的这个地点奉告他的合股人,或许只是想跟那人开个打趣。不晓得为甚么,我模糊感觉这类诙谐的行动很合适斯特里克兰的风格:把一个肝火冲天的股票经纪人引来巴黎,骗他到某条败落街道上某家申明狼籍的客店去出尽洋相。虽则如此,我感觉最好还是去看个究竟。隔日下午六点,我叫了辆马车前去莫纳街,但在路口就下了车,因为我想步行到那家旅店,先在门口刺探一番再出来。那条街有很多为满足贫民的需求而开设的小店,大抵在街道的中段,在我进步方向的左边,就是比利时旅店了。我住那家旅店已经够浅显的,但和这家比起来的确是金碧光辉。比利时旅店是一座破败的高楼,外墙看上去应当有很多年没粉刷过,因为它非常肮脏肮脏,四周的屋子反倒显得洁净整齐。那些落满灰尘的窗户紧闭着。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和那位勾引他舍弃名誉任务的知名美女必定不会在如许的处所清闲欢愉。我非常恼火,因为我感觉本身被耍了,我差点回身就走。我走出来扣问,只是为了能够奉告斯特里克兰太太我确切极力了。
“只要先生一小我。”
“他没把钥匙留下。你本身上去看看吧。”
“你找我有甚么事呢?”
“是啊。实际上我已经三天没跟任何人说过话了。我的法语说得不是特别好。”
旅店的大门在一家店铺中间。它是开着的,进门就能看到一块牌子:前台在二楼。我沿着狭小的楼梯爬上去,上楼以后发明有个近似盒子的斗室间,用玻璃隔起来,内里摆着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内里有条长凳,估计前台办事员的漫冗长夜就是在这上面度过的。我看不到人影,但有个电铃上面写着“办事员”。我按了铃,办事员顿时呈现了。他是个贼眉贼眼、脸孔可爱的年青人。他穿得很随便,脚上趿拉着室内拖鞋。
“我能喝一点。”
“我们能够一起吃晚餐。你欠我一顿晚餐,这你晓得的。”
“没题目。你就一小我吗?”
“斯特里克兰先生住在这里吗?”我问。
“你的老婆托我来看望你。”
“我筹办出去喝杯酒,然后再吃晚餐。你也跟我去吧。你喜好苦艾酒[59]吗?”
他戴上一顶需求洗濯的圆弁冕。
“他在吗?”
“我敢必定不是这家。”我说。
“请进,”他欢畅地说,“我很欢畅见到你。出去坐啊。”
我想不如趁机再问他一件事。
我骇怪莫名,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跟他通了姓名。我尽量装出轻松随便的模样。
我不晓得我为甚么要尽能够以大大咧咧的口气去扣问。
“你不记得我啦。本年七月我曾在你家吃过晚餐。”
在阿谁斗室间里他显得乃至比我记得的还要高大。他穿戴陈旧的诺福克外套[58],胡子应当有好几天没刮了。前次我见到他时,他整小我仪表堂堂,但显得非常不安闲;现在他蓬头垢面,神态却非常自如适意。我不晓得他闻声我那套经心筹办的说辞会有甚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