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纣临 > 第零章 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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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接下的第一单事情――每个杀手,都会记得本身作为杀手去杀的第一小我,我也不例外。

时候、地点、环境,这些都不首要。

固然我也能够闭门不出,靠各种上门办事过日子,但我并未那样做,因为那反而会惹人重视。

直到某次,我在社区的安排下去当义工时,碰到了一名白叟。

是心机机能的停止,还是灵魂离开精神的过程?

…………

我完成本身应做的,然后获得呼应的酬谢;不投入任何小我豪情,也不做任何自我压服……未几问,未几说,把事情办好、拿钱,这就是我对事情的了解。

她的老伴在二十年前就归天了,也没有任何后代来管她,这二十年来,只要孤傲与她相伴。

对杀手来讲,独一首要的,就是完成任务。

我已不再被这个题目困扰。

我没有奉告白叟,她的地痞儿子在二十年前就因为私吞了帮会里的白货被道上通缉并且被杀死了。

我想换个角度,再与灭亡共舞一曲。

我不需求气势,更不需求信奉,杀人对我而言,只是一项事情;就像刷碗、开车、电焊这些事情一样,我做这些、并且擅善于此,并不是因为我酷爱它,只是为了钱罢了。

生命的沉重,不在于其对这个天下能产生多大的影响,而在于当其逝去时,孤负了谁,又成全了谁。

而当我冷静地如许事情了二十年以后,我才后知后觉地发明,我也和那些气势光鲜的家伙一样,有了一个外号。

而独一需求的,就是专注。

它究竟是崇高的,还是底子不值一提?

我能够用任何形象去履行任务,也能够利用手头能拿到的任何兵器乃至日用品去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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