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来,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魔族是糊口在地底下的,但是这里竟然也会有月光。

“中间是第一次到王都来吧?哥布林腿肉这类粗人吃的东西实在分歧适中间崇高的身份,或许您想尝尝王都的特性菜,比如说……龙肉馅饼?”

这会儿,她正坐在魔界王都的小酒馆里,食不知味地吃着放在面前的晚餐,完整不晓得本身的实在性别早已透露,并且已经成了魔族大臣们存眷的核心。

如许想着,少女的心中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壮情感。她举起杯子,灌下了一大口啤酒。

少女非常讨厌哥布林,畴前在她家的领地上,总有哥布林前来骚扰。它们像害虫一样,偷走农夫家里养的猪,这些小家伙跑得特别快,以是很少被抓住,但是在这里,这玩意竟然只是一种食材。

哥布林腿肉的味道比设想中要好很多。常常跑动的大腿肌肉健壮有弹性,颠末厨师的经心炙烤,内部充满了香浓的肉汁,口感绝佳。少女乃至考虑,比及她回到人界,是否能够大力推行一下哥布林肉的烹调体例。那些破钞了毕生精力和哥布林作斗争的农夫们说不定会很欢畅。

以赛亚玩弄动手里独一的几个金币和铜板,策画着如果她明天回不来,这些钱仿佛也没有甚么用了。何况,如果她吃不饱,又如何能打赢魔王呢?

只读过《勇者教程・魔王卷》的以赛亚对龙族的崇高血脉并没有甚么观点,不晓得真正的龙毫不成能被端上酒馆老板的餐桌,酒馆老板所谓的“龙肉”只是魔界的一种被称为亚龙的大蜥蜴肉,只能骗骗向来没来过王都的乡巴佬。是以她非常用力地咽了一口口水,数了数口袋里的金币,非常遗憾地对老板说或许下次吧。

是啊,或许她会死。但是万一她赢了呢?她晓得这不是完整不成能的事情。为了这一天,她十年如一日地刻苦练习,她是人类这一代当中最超卓的勇者,如果有人能杀死魔王,那必然是她。她必必要做到这一点,必必要活着归去,为她的姓氏增加光荣!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定名普通,魔界王都的称呼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称呼。

她的眼睛紧紧盯着菜单,在菜单上三种最便宜的肉菜之间踌躇了好久。在心中悄悄计算着她带来的川资。当初在来魔界之前,她遵循勇者教程上的说法,在暗盘上兑换了魔界货币。等她到了魔界才发觉本身吃了亏――人界之门四周就有专门兑换人界货币的买卖场,比人类暗盘上便宜了将近一半!如果在换钱的时候没被骗,她现在也不必这么纠结……那些该死的奸商!

她抬开端看着天空,占星学的知识以赛亚晓得未几,但在她小的时候,她的母亲教她熟谙过几颗特别刺眼的星星。

几近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勇者来到王都,想要打败魔王。但是真正能够达成本身的目标归去的,几百年里也不会有一个。酒馆仆人认识到,或许这位勇者已经明白了本身的运气,终究想开了筹办要花点钱了。因而他开端奋力向勇者保举菜单上最贵的菜:

要吃肉!肉!肉!

如果她死在这里,格雷斯家属也就绝嗣了。父亲如果得知如许的动静,必然会难过得哭出来吧!

幸亏她的父亲已经归天了。

令人吃惊的是,她在偌大的魔王宫中,竟然连一个魔族也没有碰到。

那边必然有魔族!

只除了……史莱姆。

以赛亚胸中热血沸腾,她抛下吃剩的哥布林骨头,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随后跟酒馆仆人结过账,重新来到了大街上,借着酒兴肆意游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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