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夜是可贵的美好夜晚,月光淡淡地覆盖着街道。魔界王都的住民们吃过了晚餐,也都纷繁出来漫步,固然时候已经不早,但街上的魔族却并不显得少。
“不要瞧不起史莱姆,”她的教员老是如许对她说,“史莱姆是魔界的根本。”
要吃肉!肉!肉!
死有何惧?死在魔王手上,总好过被知名小卒干掉。就算她死了,人们也都会记着,勇者以赛亚・格雷斯伯爵,是在和魔王的决斗中捐躯的!
以赛亚感觉本身大抵永久也没法适应这类食品,但此时她只能用胡想来弥补面前的实际。如果她能杀死魔王并顺利回到人间,她便能够吃到任何她想吃的东西。她至今仍然很驰念幼年时与母亲一起在领地居住时,农夫给他们做的村落风味牛排和烤土豆,以及她父亲曾经带她去观光,在海边吃过的新奇龙虾。
她抬开端看着天空,占星学的知识以赛亚晓得未几,但在她小的时候,她的母亲教她熟谙过几颗特别刺眼的星星。
她的眼睛紧紧盯着菜单,在菜单上三种最便宜的肉菜之间踌躇了好久。在心中悄悄计算着她带来的川资。当初在来魔界之前,她遵循勇者教程上的说法,在暗盘上兑换了魔界货币。等她到了魔界才发觉本身吃了亏――人界之门四周就有专门兑换人界货币的买卖场,比人类暗盘上便宜了将近一半!如果在换钱的时候没被骗,她现在也不必这么纠结……那些该死的奸商!
如许一想,她变得萧洒起来,大声号召酒保:
少女非常讨厌哥布林,畴前在她家的领地上,总有哥布林前来骚扰。它们像害虫一样,偷走农夫家里养的猪,这些小家伙跑得特别快,以是很少被抓住,但是在这里,这玩意竟然只是一种食材。
是啊,或许她会死。但是万一她赢了呢?她晓得这不是完整不成能的事情。为了这一天,她十年如一日地刻苦练习,她是人类这一代当中最超卓的勇者,如果有人能杀死魔王,那必然是她。她必必要做到这一点,必必要活着归去,为她的姓氏增加光荣!
提及来,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魔族是糊口在地底下的,但是这里竟然也会有月光。
那边必然有魔族!
那间宫殿里的魔族会是谁呢?魔王吗?还是一个浅显的魔族呢?
固然她向来也没弄明白过教员教诲她的这句话到底有甚么意义,但以赛亚下定了决计要更加谨慎谨慎。她攥紧了腰间的剑柄,谨慎翼翼地一步步向前。
几近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勇者来到王都,想要打败魔王。但是真正能够达成本身的目标归去的,几百年里也不会有一个。酒馆仆人认识到,或许这位勇者已经明白了本身的运气,终究想开了筹办要花点钱了。因而他开端奋力向勇者保举菜单上最贵的菜:
王都的酒馆办事质量很高,勇者所点的炙烤哥布林腿肉和啤酒很快就被端了上来。和勇者所设想的粗暴摒挡分歧,在王都的酒馆里,哥布林丢脸的绿皮已经被剥掉了,只留下连着骨头的红色腿肉被炭火烤得恰到好处,表面被烤得稍稍有些焦,看上去让人很有食欲。
以赛亚耸了耸肩,信步向魔王宫中走去。
她压抑下严峻的表情,推开了宫殿的大门。
这会儿,她正坐在魔界王都的小酒馆里,食不知味地吃着放在面前的晚餐,完整不晓得本身的实在性别早已透露,并且已经成了魔族大臣们存眷的核心。
合法以赛亚对于在泥浆般的史莱姆当中跋涉感到怠倦,开端悔怨夜探魔王宫这一草率行动的时候,她俄然发明远处的一座宫殿仿佛亮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