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间宫殿里的魔族会是谁呢?魔王吗?还是一个浅显的魔族呢?
她的晚餐是一种以史莱姆为质料的果冻,内里增加了甜甜的乌霍果汁,在魔族常吃的食品里,这是最浅显的一种。不过这东西固然算不上难吃,但人类绝对不成能吃得惯。自向来到魔界,凯特几近每天都在吃各种以史莱姆为主料的食品,毕竟她手里的川资未几,而这类史莱姆果冻套餐不管在魔界的甚么处所都是最便宜的菜肴。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定名普通,魔界王都的称呼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称呼。
固然,看上去和空中上的玉轮不太一样就是了。
但是史莱姆做成的早中晚餐所供应的营养底子没法满足发育期少女的需求,少女的胃袋不竭向着它们的仆人吼怒:
那边必然有魔族!
几近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勇者来到王都,想要打败魔王。但是真正能够达成本身的目标归去的,几百年里也不会有一个。酒馆仆人认识到,或许这位勇者已经明白了本身的运气,终究想开了筹办要花点钱了。因而他开端奋力向勇者保举菜单上最贵的菜:
她大喜过望,健忘了倦怠,以最快的速率向着那间独一有灯光的宫殿走去。跟着她离那间宫殿越来越近,地上的史莱姆也越来越少,她的脚步变得越来越轻巧,她感觉本身的确要飞起来了。
只读过《勇者教程・魔王卷》的以赛亚对龙族的崇高血脉并没有甚么观点,不晓得真正的龙毫不成能被端上酒馆老板的餐桌,酒馆老板所谓的“龙肉”只是魔界的一种被称为亚龙的大蜥蜴肉,只能骗骗向来没来过王都的乡巴佬。是以她非常用力地咽了一口口水,数了数口袋里的金币,非常遗憾地对老板说或许下次吧。
平常的魔族是不会到这里来的,魔王宫前面的广场一片沉寂,以赛亚俄然心中一动。
在来魔界之前,以赛亚向来不晓得魔界竟然有这么多史莱姆,它们几近遍及了魔界中的每个角落,如果不略藐谨慎一点,就很有能够踩上,弄得脚上黏糊糊的,一点也不好清理――勇者教程上可向来没提过这一条。
“路西菲尔……”她低声念了一句。这是那颗敞亮行星的名字,恰与这座王都的名字一样。
魔王宫中史莱姆的数量的确多到令人吃惊,以赛亚几近每走两步就会踩中一只。开端的时候,她还会停下脚步用身上照顾的手帕擦拭皮靴,到厥后她干脆放弃了这个没成心义的行动,只是用力用沉重的靴子将地上的史莱姆踏得稀烂。
只除了……史莱姆。
死有何惧?死在魔王手上,总好过被知名小卒干掉。就算她死了,人们也都会记着,勇者以赛亚・格雷斯伯爵,是在和魔王的决斗中捐躯的!
提及来,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魔族是糊口在地底下的,但是这里竟然也会有月光。
少女非常讨厌哥布林,畴前在她家的领地上,总有哥布林前来骚扰。它们像害虫一样,偷走农夫家里养的猪,这些小家伙跑得特别快,以是很少被抓住,但是在这里,这玩意竟然只是一种食材。
固然她向来也没弄明白过教员教诲她的这句话到底有甚么意义,但以赛亚下定了决计要更加谨慎谨慎。她攥紧了腰间的剑柄,谨慎翼翼地一步步向前。
她压抑下严峻的表情,推开了宫殿的大门。
酒馆仆人本来还在以一种难以描述的仇恨神情盯着这个占了他店里最舒畅的坐位却只点了菜单上最便宜菜的勇者,但愿他能感遭到他的眼神吃完了从速滚蛋,听到勇者的点单,他的神采变得略微暖和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