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乙未,公元前一四六年夏,蝗。
夏,四月,梁孝王薨。窦太后闻之,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报酬王:买为梁王,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女五人皆食汤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说,为帝加一餐。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及死,藏府馀黄金尚四十馀万斤。他物称是。
春,仲春,乙卯,上行幸雍,郊五畤。
三月,雨雪。
六年丁西,公元前一四四年冬,十月,梁王来朝,上疏欲留;上弗许。王返国,意忽忽不乐。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玄月,诏:“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民气不厌者,辄谳之。”
三年庚子,公元前一四一年冬,十月,日月皆食,赤五日。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陇西李广为上郡太守,尝从百骑出,卒遇匈奴数千骑。见广,觉得诱骑,皆惊,上山陈。广之百骑皆大恐,欲驰还走。广曰:“吾去雄师数十里,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雄师之诱,必不敢击我。”广令诸骑曰:“前!”未到匈奴阵二里所,止,令曰:“皆上马解鞍!”其骑曰:“虏多且近,即有急,何如?”广曰:“彼虏以我为走;今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坚其意。”因而胡骑遂不敢击。有白马将出,护其兵;李广上马,与十馀骑奔,射杀白马将而复还,至其骑中解鞍,令士皆纵马卧。是时会暮,胡兵终怪之,不敢击。半夜时,胡兵亦觉得汉有伏军于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黎明,李广乃归其雄师。
汉兴,接秦之弊,功课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驰商贾之律;然贩子之子孙,亦不得官吏为吏。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贩子租税之入,自天子乃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侍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继以孝文、孝景,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馀年之间,国度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成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满露积于外,至败北不成食。众庶街巷有马,而阡陌之间成群,乘字牝者摈而不得集会。守闾里者食粱肉,为吏者宗子孙,居官者觉得姓号。故交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辱焉。当此之时,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果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豪侈,室庐、舆服僣于上,无穷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自是以后,孝武内穷侈糜,外攘蛮夷,天下萧然,财力耗矣!
上既减笞法,笞者犹不全;乃更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定棰令: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得笞臀;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极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稼穑者也;斑斓纂组,害女工者也。稼穑伤则饥之本,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温饱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繇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积蓄,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书记天下,使明知朕意。”蒲月,诏赀算四得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