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二年丙辰,公元前五年春,正月,有星孛于牵牛。
夏,四月,丁酉,王嘉为丞相,河南太守王崇为御史大夫。崇,京兆尹骏之子也。嘉以时政苛急,郡国守相数有变动,乃上疏曰:“臣闻圣王之功在于得人。孔子曰:‘材难,不其然与!’故继世立诸侯,象贤也。虽不能尽贤,天子为择臣、立命卿以辅之。居是国也,累世尊敬,然后士民之众附焉。是以教养行而治功立。今之郡守重于古诸侯,往者致选贤材,贤材可贵,拔擢可用者,或起于囚徒。昔魏尚坐事系,文帝感冯唐之言,遗使持节赦其罪,拜为云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擢韩安国于徒中,拜为梁内史,骨肉以安。张敞为京兆尹,有罪当免,黠吏知而犯敞,敞收杀之,其家自冤,使者覆狱,劾敞贼杀人,上拘系不下,会免;逃亡十数日,宣帝征敞拜为冀州刺史,卒获其用。宿世非私此三人,贪其材器无益于公家也。孝文时,吏居官者或宗子孙,以官为氏,仓氏、库氏则堆栈吏以后也;其二千石长吏亦安官乐职,然后高低相望,莫有轻易之意。厥后稍稍变易,公卿以下传相促急,又数改更政事,司隶、部刺史举劾苛细,发扬阴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叉门路。中材苟容责备,下材怀危内顾,壹切营私者多。二千石益轻贱,吏民慢易之,或持其微过,增加成罪,言于刺史、司隶,或上书告之。众庶知其易危,小得志则有离畔之心。前山阳亡徒苏令等纵横,吏士临难,莫肯伏节死义,以守、相威权素夺也。孝整天子悔之,下圣旨,二千石不为故纵,遣使者赐金,尉厚其意,诚觉得国度有急,取办于二千石;二千石尊敬难危,乃能使下。孝宣天子爱其善治民之吏,有章劾事留中,会赦壹解。故事:尚书希下章,为滋扰百姓,证验系治,或死狱中,章文必有‘敢告之’字乃下。唯陛下留意于择贤,记善忘过,容忍臣子,勿责以备。二千石、部刺史、三辅县令有材任职者,情面不能不有过差,宜可阔略,令极力者有所劝。此方今急务,国度之利也。前苏令发,欲遣大夫使逐问状,时见大夫无可使者,召眛厔令尹逢,拜为谏大夫遣之。今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豫畜养可成绩者,则士赴难不爱其死。临事匆急乃求,非以是明朝廷也。”嘉因荐儒者公孙光、满昌及能吏萧咸、薛修等,皆故二千石驰称呼者,天子纳而用之。
六月,立鲁顷王子部乡侯闵为王。
上以寝疾,尽复宿世所尝兴诸神祠凡七百馀所,一岁三万七千祠云。
上既改号月馀,寝疾自如。夏贺良等复欲妄变政事,大臣争觉得不成许。贺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寻辅政。”上以其言无验,八月,诏曰:“待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能够永安国度。朕信道不笃,过听其言,冀为百姓获福,卒无嘉应。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六月甲子圣旨,非赦令,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奸态当穷竟。”皆下狱,伏法。寻及解光减死一等,徙敦煌郡。
建平四年戊午,公元前三年春,正月,大旱。
上以寝疾不决,冬,十一月,壬子,令太皇太后下诏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罢南、北郊。上亦不能亲至甘泉、河东,遣有司行事而礼祠焉。
上使使者召丞相平当,欲封之。当病笃,不该召。室家或谓当:“不成强起受侯印为子孙邪?”当曰:“吾居大位,已负素餐责矣。起受侯印,还卧而死,死有馀罪。今不起者,所觉得子孙也!”遂上书乞骸骨,上不准。三月,己酉,当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