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16《北史》说:
进士落第,是一种很高的名誉,当时人称之为“登龙门”。发榜以后,有曲江会、杏园宴、雁塔落款等活动。进士曲江大会,偶然天子还登紫云楼垂帘旁观。士子落第以后,并不当即授予官职,还要再颠末吏部测验,这类测验,叫做“省试”或“释褐试”。测验合格,才气授予官职。吏部复试分四个方面,据《通典·推举三》载:
一千多年前的唐朝,在行政办理上能建立起一套如此周到而又完美的考课轨制,这是社会汗青生长和中心集权加强的成果。但是,周到的考课轨制并不能从底子上处理封建吏治日趋**的痼疾,加以在履行中弊端百出,到中晚唐期间,藩镇盘据,各占一方,考课轨制也就很难在天下范围内当真履行了。但是,唐王朝所制定的这套考查官吏的轨制,明天,还能给我们以启迪。
唐朝对官吏的考课,有必然的标准和详细的内容。尚书省各司每年都需在本职规定的范围内,把处所州县的州牧、刺史、县令的治绩(诸如殊功异行、灾蝗吉祥、户口赋役增减以及盗贼多少等环境)报送考功司。中心又调派监察御史和特遣的梭巡使、存抚使平分道查访,于每年玄月三旬日之前将被考职员的状况写出,报考功司。这些质料都作为考功司决定品级或起落奖惩的参考根据。最后的复考由考校使和尚书省的考功郎中、员外郎共同卖力。核定后,由考校使劈面向会合于都省的京官和处所各州的朝集使宣布。定考今后,中心和处所各机构的长官还要将被考人的名牒、品级公开张挂于门上三天。县一级被考官吏的名牒送到州后,于当天下达到县,公布如前。如果所定品级有不当之处,被考人能够报告。经必然的复查手续,若合适究竟,可重新变动考第;若分歧适究竟,则降落被考人的考第以示奖惩。考定今后,发给考牒,作为凭据。
其应诏而举者,多达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明经科得第,每年有1、二百人,而进士科得第的,偶然只要几人,最多也不过3、四十人。以是,当时传播着如许的说法:“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可见在唐朝众科中,最贵重是进士科,以是王定保《唐摭言·散序进士》说:
《新唐书·百官志一》亦记录:
如果以上事情不犯不对,便一概以“准职分无失”措置。也就是说,在考第时,只要能获得中中,四年以后,便能够升迁一级。但如果户口、田亩有增损,公事有得失,那么就要酌情进考或减考,《通典·推举三》说,州县户口增益非常之一,刺史县令各进考一等,户口减损非常之一,降一等,农业收成增加非常之二,进考一等,减产非常之一,降考一等。如果各方面都有成绩,能够累计加等。在封建社会,农业是国度的底子,农业人丁和地盘的增减,粮食收成的吵嘴,常常直接影响到国度的盛衰,唐王朝之以是采纳这类起落奖罚的体例,就是为了使处所官吏能各尽其职,尽力做好本职事情,以使封建王朝能够长治久安。
另一条路子是颠末处所长官如节度使、察看使等的荐引,先作他们的幕僚,然后才由中心当局授予官职。
(一)禄米。《新唐书·食货志五》云:“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递至从九品为30石,都是每年供应一次,外官无禄。至贞观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外官卑品贫匮,宜给禄养亲。”而后,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一品以50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30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20石为一等,六品、七品以5石为一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为一等。若无粟则以盐代禄。别的,百官在年关考核中获得上考者,可获得奖禄一季或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