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取士,不但看测验成绩,还要有着名流士的保举。是以,考生纷繁驰驱于名公巨卿之门,向他们“投献”本身的代表作,称为“投卷”。若直接向礼部投献的,称为“公卷”,向达官朱紫们投献的,称为“行卷”。投献的作品,有诗、有文、也有表示史才、诗笔、群情的小说。投卷的体例使一些确有才气的人得以闪现头角。据《唐摭言·公荐》记录,牛僧孺以《说乐》获得韩愈、皇甫湜的赏识,杜牧因《阿房宫赋》遭到吴武陵的保举。但是,欺世盗名,弄虚作假者,也不乏其人。中唐今后,投卷多并且滥,弊端百出,一些主考官不得不规定投卷的数量,投卷完整流于情势。
一千多年前的唐朝,在行政办理上能建立起一套如此周到而又完美的考课轨制,这是社会汗青生长和中心集权加强的成果。但是,周到的考课轨制并不能从底子上处理封建吏治日趋**的痼疾,加以在履行中弊端百出,到中晚唐期间,藩镇盘据,各占一方,考课轨制也就很难在天下范围内当真履行了。但是,唐王朝所制定的这套考查官吏的轨制,明天,还能给我们以启迪。
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高低考,进二阶;
由此看出,唐朝对官吏考课的目标是为了选贤任能,奖善罚恶,裁汰贪懦,廓清吏治,使官僚步队更合适于封建统治的需求。是以,凡在考课时,列于中等以上的官吏,在政治上能够升官,在经济上能够加禄;反之,若列于中等以下的官吏,就要升级罚禄,情节严峻的,乃至要遭到罢官的处罚。这些奖惩规定,据《大唐六典·尚书吏部》考功郎中条说:
唐朝对各级官吏的考课规定了一套标准,《新唐书·百官志一》说:
其应诏而举者,多达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明经科得第,每年有1、二百人,而进士科得第的,偶然只要几人,最多也不过3、四十人。以是,当时传播着如许的说法:“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可见在唐朝众科中,最贵重是进士科,以是王定保《唐摭言·散序进士》说:
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测验与保举相连络,对提拔人才曾经起过主动的感化,但是也为那些达官朱紫营私舞弊大开便利之门。他们操纵权柄,为本身或同僚的后辈拜托,乃至对主考官停止威胁。比方天宝年间,礼部侍郎达奚珣主持测验,不筹办登科杨国忠的儿子杨暄,杨国忠晓得后,大发雷霆,达奚珣被迫登科了杨暄,并且使他名列前茅。
自南北朝末年,士族门阀轨制已经走向式微。关陇地区的士族门阀权势,本来就不象南朝和山东地区那样根深蒂固。北周官员的升迁已经不全凭家世门资。跟着同一的封建中心集权国度的重修,地主阶层要求扩大它的统治根本,与士族门阀轨制密切联络的九品中正制再也不能适应封建国度的需求了。隋文帝即位后,多次命令收罗才气之士。《隋书·高帝纪》载:“开皇七年(公元587年)正月……制诸州岁贡三人”。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七月又“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1当时,代理吏部尚书的卢恺、侍郎薛道衡对峙以家世凹凸作为选用人才的标准,成果是“潜愬纷繁”,卢、薛两人都遭到了“除名”的处罚2。文帝对峙荐举轨制,直到他临死的前一年,还下了一道圣旨:“令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古今,通识治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举。”到了炀帝设置进士科,才正式构成了科举轨制。当时的科举大抵有两种环境:一类属于临时的特科,相称于唐朝的制科,如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四月,诏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浑厚、节义可称、操履洁净、强毅朴重、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体力骁壮十科举人。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六月,又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体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朴重、不避强御四科举人。”3这里的“十科举人”、“四科举人”都只是临时下诏,偶一行之,并没有成为一种轨制;另一类是常设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科。最后只设秀才、明经两科。秀才先试策,并加杂文。如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杜正玄投考秀才科,当时杂文测验很难。那年的题目是拟作《司马相如上林赋》、《王褒圣主得贤臣颂》、《班固燕然山铭》、《白鹦鹉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的考题是拟作《贾谊过秦论》及《尚书·汤誓》、《匠人箴》、《几赋》等。当时秀才科的登科标准很高,每次测验落第的人很少,几近成为虚悬的科目。厥后又增置了进士科,只试策,不考杂文,增加了登科的人数。明经科只考《九经》、或帖经或问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