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放等人都点了的“汤饼”,实际是一种“片儿汤”,托面团往汤锅里撕片,近似刀削面,也能够说是面条的雏形。而醪糟则是一种低度米酒,口感微甜,近似后代的甜酒。对于诸人都喜好的肉脯,张放则敬谢不敏。这肉脯是一种微带臭味的腌成品,之前韩氏父子就曾大量采办,张放也吃了很多,实在受不了阿谁味,只是比吃杂粮野菜好很多,不得已下咽罢了。现在有了大把挑选,打死都不会去碰这烟熏肉了。
韩重搔搔头皮,道:“我一向很留意火线,却无现……”
“四周的城邑?”韩父欲言又止,期呐呐艾道,“西边倒有是一处城邑,距此不过五十里,只是……”
五十里路不算远,但步行也够呛,特别近半路程都是山路。张放这段时候固然加强熬炼,毕竟光阴尚短,光是这陀螺山二十里山路,就累得够呛。石牛让他上辘车推载一程,但张放回绝了。他虽是少年之身,却有一颗成年坚固之心。
张放一行进入食铺时,已过饭点,店铺浑家未几。举目所见,食铺很宽广,起码有三百平米,分高低两层,只是贫乏窗户,显得非常阴暗。店内分四排共摆放着四十多张几案,案后置席。在店铺东北角,摆放着一排足有半人高、双手合抱的大缸。据渠良说,那是酒樽,内盛各种酒,想喝的话,自行取瓢舀饮便可。
韩义看着泥浆似地河水,昂首望望炽热的骄阳,摇点头:“前几日到聚邑上买粮时,那粮商就有言,今岁已旱旬月,收成怕是难好。ψλλφ 现下看这七里河如此,只怕是……唉!”
这群人中,去过三水的,只要两人,一个是韩义,一个叫渠良。其他诸人,平生从未走出青溪里周遭三十里。便是韩义与渠良,也有好几年没去过三水了。为防走岔道,张放让渠良先行出,打个前哨,余人远远跟着,一旦有误,当场折返,不致于跑冤枉路。
向来只要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之理?连睡个觉都不结壮,恐怕有命闭眼没命睁眼。若非有强大的精力力,极短时候就能弥补精力,估计不消别人脱手,自个早就崩溃了。只是如许拖下去毕竟不是个事,不清算掉这伙逃亡之徒,终究不利的还是本身。
“我看过了,没事,能够带兵器。”这是渠良带回的动静。
张放的汗青固然不是很好,却也晓得,一帮挟刀持剑的人,公开呈现于闹市,不管是当代还是当代,都是绝对不答应的,不过对于属国倒是个例外。对匈奴人而言,刀剑弓马,就是他们的生命。据韩义与渠良说,三水是不由止带兵器入城的,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为了保险起见,必须先行确认。
三水,在辟为匈奴属国之前,是一个县城。眼下行政级别是上去了,但范围仍然是县级。
正吃得兴头上,蓦闻一阵人声喧哗,店门涌入十余人。
在张放所处的时空,匈奴人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绝迹,对于这个汗青上声望赫赫的民族,说不猎奇是假的。既能够瞧瞧匈奴人的模样,又能趁便把事情办了,一举两得,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