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案件的详细环境说了一下,并且请他们供应有效的谍报。”
“对此你们有甚么观点呢?”雷弥瑞德像戏红团老板夸耀本身的节目一样嚷道,“谁也没有看到这个吧,因为刚才查抄的时候,它刚巧处在屋里最暗中的处所。谁也没有想到需求到那边查抄查抄。这是凶手蘸着本身的血写的,墙上另有血往下贱的陈迹呢!这能够鉴定死者不要他杀。为甚么会把字写在这儿呢?让我来奉告你们吧,看壁炉架上那段蜡烛,如果把它点着了,这儿就是最亮的处所了。”
“莫非没有就关头性的题目请他们供应细节吗?”
福尔摩斯说:“你如何晓得它会使案情更庞大呢?这么看着它有甚么用,刚才你在死者衣袋里查出了甚么?”
他边说边取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东西,不声不响地查抄起来,时而站住脚,时而跪下来,有一次乃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灌输地事情着,仿佛完整健忘了我们身边的人。他一会儿在自言自语,一会儿欢畅地叫一声,一会儿又低低地哼一声,偶然吹起口哨,偶然又像是有所发明、遭到鼓励似地叫上一声,偶然又点头感喟。我谛视着他,情不自禁地想起练习有素的猎犬来回奔驰,焦心肠低声吠叫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罢休的模样。他足足查抄了二十多分钟,极其细心地测量了一些我底子就没有看出来的陈迹之间的间隔,偶然还用卷尺测量墙壁。谨慎翼翼地从地板上的一到处所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查抄墙壁上的血字,非常细心地察看了每一个字母。做完这统统以后,他显得非常对劲,收起皮尺和放大镜,把它们放入口袋。
瑞契(RACHE)
福尔摩斯走到尸身前,跪下来细心查抄着。
“收信的地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