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戴甚么衣服?”
“那么请讲吧,让我来听一听。”
“没有。”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把本身的名片扔给了惊奇不止的差人。他说:“可别把我当凶手抓起来。我是条猎犬,而不是狼;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先生能够作证。你还是接着讲下去吧。你厥后又做甚么了?”
“如何推出他的春秋呢?”我问道。
约翰・兰斯仿佛对福尔摩斯的这一打岔感到不快。他说:“很少见到像他那样的醉鬼。要不是我们当时忙不过来的话,准会把他带到差人局去。”
“你俄然愣住了脚步,又回到了花圃门口,”福尔摩斯插嘴说道,“你为甚么要那么做?”
说话间,车子穿过一条条暗淡的大街冷巷,到了一个肮脏、偏僻的巷口。车夫停下车,指着一条夹在玄色砖墙间的狭小胡同说:“那儿就是奥得利大院,”边说边指着一条黑砖墙的小胡同,“我在这儿等你们返来。”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他厥后如何样了?”
看着这位侦察家如此欢畅地唱个不断,我不由想到,人类的脑筋真是无所不能啊。
“戒指,伴计,他返来就是为了那只戒指。如果没有别的体例抓住他,我们能够用戒指做钓饵,引他中计。我会抓住他的,大夫――我敢以二比一的赌注和你打个赌,我必然会抓住他的。要不是你,能够我还不会去呢。这统统得感激你。如果是那样,我岂不错过了一个可贵的研讨机遇?我看我们无妨把这叫做‘血字的研讨’吧?为甚么不利用一点艺术词语呢?糊口就像一个无色的线团,行刺是贯穿此中的红线,而我们的职责就是解开它,把它的每一寸都透暴露来。现在我们去吃午餐,然后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吹奏。她的指法和弓法棒极了。她吹奏的那首肖邦的曲子叫甚么来着?特拉――拉――拉――里拉――里拉――莱。真是妙极了!”
“那么凶手神采赤红呢?”我又问。
“这是甚么意义?”
兰斯满脸的惊骇和思疑,他大声地叫起来:“你如何看得这么清楚?你当时躲在那里?你仿佛晓得的事情太多了点吧!”
“我们想请你把事情的颠末再详细地说一遍。”说着,福尔摩斯拿出一个半镑金币,成心识地在手里玩弄着,对兰斯说:“我们想听你亲口讲一遍。”那位差人用眼睛扫视了一下金币,利落地答复说:“我情愿把我所晓得的都奉告你们。”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没有重视到吗?”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他。
我们一起朝出租马车走去,不再理睬给我们供应信息的愣在那边的差人。
“真是个实足的笨伯!”我们坐进车里时,福尔摩斯愤恚地说。“想想看,如许千载难逢的机遇,他竟然让它白白畴昔了。”
“我想我重视到了,因为我和默契尔把他架了起来。他的个子很高,脸很红,下边长了一圈……”
“朴重人一个也没有。”
“啊,那是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测,不过我自傲绝对没有弄错。但是,案子没有端倪前,你还是暂不要问我这个题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