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庸作品集(简体新版) > 第110章 飞狐外传(1)
武侠小说并不是实际主义的作品。有很多攻讦家认定,文学上只可必定实际主义一个流派,除此以外,全应否定。这等因而说: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以外,甚么武当派、崆峒派、太极拳、八卦掌、弹腿、白鹤派、白手道、跆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数该当拔除打消。我们主张多元主义,既尊敬少林武功是武学中的泰山北斗,而感觉别的小门派也无妨并存,它们或许并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设法和缔造。爱好广东菜的人,不必主张制止京菜、川菜、鲁菜、徽菜、湘菜、维扬菜、杭州菜、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家数,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也。不必把武侠小说提得高过其应有之份,也不必一笔扼杀。甚么东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我写这套总数三十六册的《作品集》,是从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后约十5、六年,包含十二部长篇小说,两篇中篇小说,一篇短篇小说,一篇汗青人物评传,以及多少篇汗青考据笔墨。出版的过程很奇特,非论在香港、台湾、外洋埠区,还是中国大陆,都是先出各种百般翻版盗印本,然后再出版经我校订、受权的正版本。在中国大陆,在“三联版”出版之前,只要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是经我受权而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们校印当真,依足条约付出版税。我依足法规缴付所得税,余数捐给了几家文明机构及支助围棋活动。这是一个镇静的经历。除此以外,美满是未经受权的,直到正式受权给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三联版”的版权条约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满,今后中海本地的版本由广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粤邻近,停业上便于相同合作。
汗青上的事件和人物,要放在当时的汗青环境中去看。宋辽之际、元明之际、明清之际,汉族和契丹、蒙古、满族等民族有狠恶斗争;蒙古、满人操纵宗教作为政治东西。小说所想描述的,是当时人的看法和心态,不能用后代或当代人的看法去衡量。我写小说,旨在描画本性,抒写人道中的喜愁悲欢。小说并不暗射甚么,如果有所斥责,那是人道中卑污阴暗的品格。政治观点、社会上的风行理念不时变迁,不必在小说中对临时性的看法作代价判定。人道却变动极少。
中国人的文艺观,耐久以来是“文以载道”,那和中世纪欧洲暗中期间的文艺思惟是分歧的,用“善或不善”的标准来衡量文艺。《诗经》中的情歌,要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讽刺君主或称道后妃。对于陶渊明的<闲情赋>,司马光、欧阳修、晏殊的相思爱恋之词,或可惜地评之为白璧之玷,或美意地解释为另有所指。他们不信赖文艺所表示的是豪情,以为笔墨的独一服从只是为政治或社会代价办事。
好或者不好,在艺术上是属于美的范围,不属于真或善的范围。判定美的标准是美,是豪情,不是科学上的真或不真(武功在心机上或科学上是否能够),品德上的善或不善,也不是经济上的值钱不值钱,政治上对统治者的无益或有害。当然,任何艺术作品都会产生社会影响,自也能够用社会影响的代价去估计,不过那是另一种评价。
为了使得读者易于辩白,我把我十四部长、中篇小平话名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春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短篇《越女剑》不包含在内,恰好我的围棋教员陈祖德先生说他最爱好这篇《越女剑》。)我写第一部小说时,底子不晓得会不会再写第二部;写第二部时,也完整没有想到第三部小说会用甚么题材,更加不晓得会用甚么书名。以是这副春联当然说不上工致,“飞雪”不能对“笑书”,“连天”不能对“神侠”,“白”与“碧”都是仄声。但如出一个上联征对,用字完整自在,总会选几个比较成心机而合规律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