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丁役承担的严峻不均。封建国度征收赋役的原则是以地盘和人丁为根据的,人丁大量逃亡必将引发丁役承担不均。
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拔除了之前的“人头税”,以是无地的农夫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承担;地主的赋税承担减轻,也在必然程度上限定或和缓了地盘兼并;而少地农夫的承担则相对减轻。
摊丁入亩是清朝当局将历代因循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轨制,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赋役轨制的一次首要鼎新。它源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遍及实施。其首要内容为拔除人头税,而后中国人丁敏捷增加,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夫人身节制的放松。
最后,人丁流亡和丁役不均又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危及到清当局的统治。第一,“以田为经,以丁为纬”征收赋役会影响当局支出。因为“丁额无定,丁银难征”形成很多的赋税亏空。从康熙五十年到雍正四年之间,大多数省分,百年积欠赋税都达几十万至几百万。第二,丁役承担沉重地压在无地少地的农夫身上,形成阶层冲突的锋利化,当时结成党类围攻城府的事件时有产生。